返回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雄三镇(三)(第2/3页)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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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的佼佼者。骆马每匹一年可剪毛1千克左右,纤维长达7厘米,是毛纺业的上等原料,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秘鲁用骆马毛织制成的一种披肩“蓬乔”,上镶各种漂亮的花纹和图案,中间有个圆孔可以套在人的脖颈上,是秘鲁男女老幼最爱披戴的御寒之物。[2]

    骆马在秘鲁等国已吹响了“保护”的号角。政府开始规定禁止捕杀骆马的保护条例,对所有捕杀骆马者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今日,骆马在秘鲁已被视为“民族的象征”。在红白两色相间的秘鲁国旗上镶嵌着一个端庄绚丽的图案,图案的一角就矗立着一只淡褐色的骆马,它在蓝天的衬托下显得特别优雅矫健。此外,秘鲁的硬币上,商标上,也经常画有骆马的形象。[2]

    野生的反刍动物骆马,如何驯化成家畜,很早就是养畜专家们注意的问题。远在西班牙殖民主义者来到美洲之前,骆马就已成为那里唯一的驮役了。据典籍记载,16世纪以来南美洲既无马,又无牛,甚至任何一种大牲畜都没有。因此那时驮运东西,除靠人力外,就是靠骆马了。可见,骆马在美洲历史上,曾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2]

    大羊驼是南美体重最重、体形最大的南美驼马。长长的四肢、凸起而弯曲的耳朵是它区别于南美其他驼马的主要特征,早在印加文明之前就一直被当作运输工具。大羊驼有两种:kara和hau。大羊驼毛质粗糙,远不如羊驼毛,然而如果去除羌毛后,大羊驼绒毛也有羊驼毛那样柔软。世界上65%的大羊驼生活在玻利维亚的安第斯山脉的高原地带。

    介绍

    大羊驼(lamaglama),又名家羊驼,是南美洲的骆驼科。和多种相似动物合称为骆马或美洲驼。在印加帝国及其他安地斯山脉地区是原住民广泛蓄养的动物。在南美洲及部分中美洲,大羊驼是用来背负重物、制造纤维及作为食物。

    基本特征

    完全成长的大羊驼全高1.6~1.8米。它们重约127~204公斤。初出生的大羊驼重约9~14公斤。大羊驼是群居的动物,喜欢与其他的大羊驼组成族群。大羊驼所生产的纤维非常柔软及没有羊毛脂。它们在几次尝试后就可以学会东西。非常聪明。它们可以背负其体重的25~30%的重物行走几里路。

    大羊驼在4000万年前源自于北美洲中央的平原。它们在约300万年前的南北美洲生物大迁徙迁往南美洲,并亚洲。在冰河时期。它们在北美洲消失。直至2007年,在南美洲有超过700万头大羊驼及羊驼。另外由于从南美洲进口的关系,美国及加拿大在20世纪末就有超过10万头大羊驼及6500~7000头羊驼。

    形态特征

    成年大羊驼的齿列为:门齿1/3、犬齿1/1、前臼齿2/2、臼齿3/3,总数共32颗牙齿。在上颚近前颌骨的后缘有一颗锐利的门齿,雄性接着在颌骨内部有一颗弯曲的犬齿。它们的前臼齿不像骆驼的像犬齿,而只是很细小的。臼齿列由3颗阔的臼齿组成,这有点像其他骆驼属。在下颚,三颗门齿都很长及扁平。最外的门齿最为细小。紧接着的是弯曲及接近垂直的犬齿,并一个小空间及每年替换的圆锥前臼齿。三颗臼齿前另有一颗前臼齿。

    大羊驼的头颅骨像骆驼科的,但脑腔及眼窝较大,头颅的脊突则较小。鼻骨较短及阔,并与前颌骨连接。大羊驼共有7节颈椎、12节背部脊骨、7节腰椎、4节骨盆脊骨及15~20节的尾椎。

    耳朵颇长及微微向前弯。它们没有驼峰。脚较幼,脚趾之间相隔较远,每跟脚趾都有底垫。尾巴很短,毛长而柔软。

    羊驼属及骆马属内物种的结构特点,包括外表及习性都非常接近,故学者一直就属中物种的分类而进行讨论。最复杂的是大部分的物种现正都被驯养。故此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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