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你说我容易吗?摊上个黑心老板,总是白干活,一点好处都捞不到。”
柳淳抓着一只琥珀酒杯,里面装满了琥珀色的花雕,据徐增寿说,是六十三年的女儿红,再挺十年,就能过坎儿渡劫了。
喝神仙佳酿,必须用极品酒器,所以给柳淳送了一套琥珀杯,他还告诉柳淳,这套琥珀杯是当年苏轼用过的。据说苏州跟佛印和尚,泛舟江上,就是用这套杯子喝酒,还写下了《赤壁赋》,千古名篇,带着文宗大家的潇洒风流呢!
柳三也喝了一杯,安慰儿子道:“你也别抱怨了,至少交了个好朋友,徐四公子就不错,把这么珍贵的酒杯美酒,都送给你了,连眉头都没眨,够意思!”
柳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突然痛苦地抱着脑门,大呼人心不古!
“都怪我,我不该卖小盒茶的,我不该交给徐增寿的。这个混球,拿我的法子,反过头来忽悠我!这破酒不会超过二十年,这个琥珀杯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徐增寿,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柳淳气哼哼顿着桌子,对老爹道:“等回京的时候,要好好看看咱们的宅子,里面的用料,摆设啊,这些玩意,有多少是真的,尤其是徐家拿来的,一定要好好查查,要是有假的,我就把徐增寿的脑袋按到马桶里!”
“什么狗屁第一勋贵,别的不成,学坏倒是挺快的,奶奶的,还是我教他学坏的……连个讲理的地方都没有了。”
柳淳郁闷了,只能一边灌酒,一边往嘴里塞饺子,顺便再啃几口大蒜。颇有种放浪形骸,生而无恋的架势。
柳三爷眯缝着眼睛,目光里都是笑意。
婚姻对大部分男人来说,或许是坟墓,可毕竟还有那么几个特殊的,柳三就是其中之一……他现在特别满足,趁着柳淳来苏州,他已经跟冯姑娘见过几次了。
不得不说,人讲究的就是个缘分,哪怕曾经错过了,再次相遇,依旧能蹭出火花。
三爷是苦孩子出身,能在乱世活下来,还当了官,娶了勋贵子女,又有个能干的儿子,三爷做梦都是笑着的。
“臭小子,我知道你心里不高兴,做了这么多事情,陛下没给你赏赐,可我要说啊,陛下不会给你,也不能给你!”
柳淳歪头注视,老爹话里有话啊!
“你还太年轻,功劳有太大了。陛下今年都六十多了,每日操劳,宵衣旰食。这天下早晚是太子的,陛下是想把你留给太子。他现在提拔你,重用你,以后太子就没法施恩了。这就是储才备用的道理。所以呢,你也别指望能升多大的官职。但是呢,你又简在帝心,不用怕什么的,散漫去做,谁敢把你怎么样,陛下都不答应。”
哎呦!
柳淳用夸张的语气,惊叹起来,没看出来,老爹的政治水平什么时候这么高了?
“爹,这是谁告诉你的?不会是……”
“是你未来的娘!”三爷轻咳一声,“她不好来看你,就让我转告你,别那么在意得失,圣天子在朝,不管多大的官,不过是陛下手下的奴仆,一言定生死,转眼之间,一无所有。她告诉你,尽力伺候好陛下,只要陛下觉得你不错,就行了。”
柳淳越听越惊讶,不是说冯姑娘伤了心,遁入空门,十几年修行,不理俗世,她怎么能把朝中的道理,说得这么清楚啊?
“这山野之中,藏了不少高人啊。”三爷叹道:“她在庙里,结识了一位姓彭的女子,比她的年纪稍微大一些,这个女子心怀锦绣,非比寻常啊!”
“姓彭?她是?”
三爷点头,笑道:“她是彭莹玉的后人!”
柳淳大惊,彭莹玉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彭和尚,只是人家可不是五散人,而是最早起兵抗元的大英雄,南派红巾军的鼻祖,后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