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哥谭:将死之人(第4/6页)  [DC]我做反派那些年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一起崩设定,所以杰森做了神父桶,而在rebirth刊有一期的剧情,二桶成了小时候同行的冤家,开了家汽修店,专卖可以电死偷轮胎的人的杀人轮胎。

    再者,你看蝙蝠家的罗宾哪个不是黑发蓝眼,关这一条我就被ass。

    其次,罗宾们的高智商高武艺也是我万万学不来的,反正,以我的弱鸡水平,绝对不会被老爷看上。

    在各种杂七杂八的yy中,我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梦里我成了阿卡姆之王,左脚踩丑爷,右脚踩贝恩,左拥右抱毒藤女和哈莉奎因。

    做梦真好,梦里什么都有。

    醒来以后,天刚蒙蒙亮。虽然我穿的很暖,整个人都被衣服包裹了起来,但是睡得极其不安稳。

    我看着背包,心想这样坐吃山空绝对不行。

    然而,我是个黑户,面容也还是个小孩,没有人会雇佣童工的。

    这一点很残酷了。

    我估量了一下自己擅长的东西。

    生物化学专业博士,电气工程专业学士听着高大上,但人在哥谭难道去帮不法分子做炸药制毒去还是去帮别人修电器去

    小提琴十级,乐器都让送去托运了。

    素描。醒醒吧,苏卡,这里是哥谭不是巴黎蒙马特高地,没人会闲的画自画像。

    魔术看到行李箱中一副扑克牌,我心里有了计较。

    说到底,魔术的本质就是合法的骗术。

    特别是纸牌魔术。

    曾经有一个简单而又著名的街头骗术three card onte,它就是纸牌魔术,却让很多人上过当。

    这个骗术就是做局者摆上一个摊,面前三张牌。让你猜哪个是红心。

    做局者的手法并不快,可以让你的眼睛能足够跟的上他的手法,但是每次一猜却是稳稳的猜错。而原理其实不过是一个障眼法罢了。说到底,一个纯手法的魔术而已,关键点是在甩牌的速度上,还在就是对观众的引导上。

    所有魔术里,我最熟悉的莫过于扑克牌魔术了。

    如果用扑克牌骗人啊不街头卖艺,我暂且可以赚点小钱。

    反派值2

    好吧,这系统其实某种程度作为西比尔系统会更称职的。

    我取了箱子里的化妆品飞机上是可以带一定量和品种的液体化妆品,给自己画了个妆,让五官立体深邃,尽量靠向欧美白人的面容。

    之后把头发盘起,鬓角的头发用夹子理好,戴上黑色的针织帽。

    我的身高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可观,又有化妆邪术,伪个音,扮演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也还算过得去。

    于是,我回忆了一番昨日走过的路,将行李箱套上袋子,寻了个人流量多的地方,在行李箱上铺了块布权做摆摊,一边吆喝。

    一上午下来,我赚了三百多美元,倒并非不可以赚的更多,但一来我良心不安,辣鸡系统什么用都没,就在我甩牌收钱时拼命提示反派值1,好在我用扑克牌足够熟练,不然指不定要失手。

    其次,我没有人帮忙做托,不敢让来的所有人都空手而归,这样肯定会被怀疑的,自然而然,造成了有赢有输的局面。

    同时,让谁赢也是一门学问,简而言之,就是看碟下菜,如果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相处的,让对方输了恐怕得出事。

    之后,我拖着行李箱离开,寻了一个不起眼,但称得上还算安全的地方将行李箱的套子扒了,妆容卸了,又换了外套。

    我数着钞票,拿起来仔细端详了一番,与现世的美钞并无多少区别,只不过印的人物头像不同罢了,从水印的日期我得知现在是90年代初。

    无怪没人能够看穿我的把戏,我不禁有些自鸣得意。

    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