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2.1(第1/3页)  敛财[快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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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连锁店灯火明亮,粉色制服的女店员手里拿着翻盖手机,声音压得很轻。

    “情况就是这样,请你们快点过来吧。”

    挂断电话,她柔和了面上的笑容,从旁边的盒子里拿了盒袋装面包。

    “小妹妹,你别怕,警察叔叔很快就到了。你饿不饿呀姐姐请你吃面包好吗”

    她蹲下身子,看着面前约莫七八岁,怀里抱着个洋娃娃的女孩。

    “谢谢姐姐。”

    女孩眨了眨眼睛,纤长的睫毛仿佛蝶翼一般,和怀里的洋娃娃一样,精致得不似真人。

    她没忍住摸了摸女孩的头发,女孩没躲,眯眼笑了笑。

    女店员顿时觉得心都萌化了,心想要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定好好照顾,舍不得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而她的家人却这么粗心大意,让她一个人走失。

    坐在临窗的柜台旁,饥肠辘辘的林姝戈拆开了手里的面包,一直抱着不肯撒手的洋娃娃被放在了旁边颜色鲜亮的转椅上。

    她小口小口的吃着面包,动作斯文,但速度很快。

    一边吃着,她一边默默观察窗外的景象。

    夏季的天黑得晚,商铺陆续亮起了灯,街道上行人依旧来来往往。百货大楼的外墙上正悬挂着当红明星的广告牌,拥挤的车流里偶尔响起鸣笛声。

    热闹,嘈杂。

    林姝戈的视线从广告牌底下的小字上扫过。

    二零零三年,江市。

    原主被第三次遗弃。

    最开始是乡镇赶集时,原主只有六岁半,懵懂的被好心人带到了派出所。第二次则是被扔在了火车站,差点遇上了人贩,幸亏遇上警局的联合整治,人贩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抓捕。

    接着就是这次,被遗弃在江市一条寻常的街道里,热心的店员报了警,原主被送回了家里。

    原主这时候的父母名为林强之、张春燕。家中除了原主还有长女以及一对双胞胎的儿子,原主排行第二。

    没什么文化、重男轻女的家庭,好不容易盼来了儿子,还是一对双胞胎,林强之、张春燕的欣喜可想而知,与之相对的,前头两个女儿的地位自然直线下降。

    长女还好,毕竟是第一个孩子,且年纪大较懂事,能帮着照顾弟弟料理家务,倒不至于受忽视。

    原主就比较倒霉了,自从有了一对弟弟后,她在家里基本就成了隐形人。

    但这本也不至于林强之夫妇想遗弃她,她只不过不受宠罢了,可就在去年,家里出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双胞胎弟弟住院,另外一件就是原主被查出不是林家的亲生女儿。

    大概是医院出错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追究起来已经没什么太大意义。现实就是原主在林家的处境变得十分尴尬。

    林强之夫妇不是传统意义上狠心肠的坏人,当然也绝对算不上什么良善人,两夫妻都十分市侩。面对着双胞胎儿子的高额医药费,两人渐渐的就对原主在家里的花销不满。

    他们也不太懂法律,有了不想养的念头后,林强之就试着丢了几次原主,思量着以后和街坊邻居说走失就行。

    等这次原主被送回林家后,林强之夫妇偶然在新闻里知晓这是犯罪,不由被吓到,从此再也不敢遗弃原主。

    但是城里生活、学费都贵,林家不算富裕,张春燕实在舍不得出这笔钱,便将原主送到了乡下父母那里。

    林姝戈垂了垂眼眸,睫毛在灯光映照下投出一片阴影。

    此时便利店的门被推了开来。

    “欢迎光临。”

    头发发白的老警察带着青年女警走进便利店。

    “那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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