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的手段,不禁打了个寒颤,小说里看着是很爽,可放到现实就是恐怖片。
没关系唐知白安慰着自己,这是林霄因五十岁的事了,起码还有十几年,一切还来得及慢慢改变,毕竟占了人家侄子的躯体,活了不属于自己的优渥生活,总是要给些报答的
唐知白边琢磨着边拉开衣帽间大门,看着一整间琳琅满目的奇装异服和假发,现在的他现在已经可以风轻云淡波澜不惊了。
回想他第一次打开衣帽间时的震惊,豪华房间储柜中全是些镶满宝石的怪异洋装,以及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假发,杀马特豪华升级版,简直就是一种视觉污染。
原著里对于莫轶的描写,除了怎么得罪莫轶,和最后的死亡,其他事情几乎是一笔带过,唐知白完全没有想到,在生活里这熊孩子除了性格讨厌、居然爱好也很特殊。这两天听仆人们说,曾经的林诉很厌恶自己的华裔血统,外出时向来只穿骑马装和戴假发,用来遮掩自己的黑头发和黄皮肤。
唐知白随意挑了件西装换上,叹了口气,看着镜面里纤细的男孩,带了股清冷的傲气,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触摸着这平滑的镜面。
真是除了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别无他想。
林诉长得和他原本的身体几乎是一模一样,除了现在只有十二岁,显得比较青涩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怀疑这就是曾经小时候的自己,只是林诉的营养条件显然比他要好,没有他小时候的瘦小蜡黄,脸蛋白皙圆润,显得比较可爱很多。
不管怎么说,既然上帝使他来到这里,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楼后,走过镂空烫金的石柱浮雕,绕开走廊,唐知白看见坐在硕大餐厅主位上,吃早餐看报纸的男人。
听见动静,林霄因心情愉悦地放下手中报纸,看着男孩身影拂起浅笑,林诉向来不喜欢和他用餐,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
史密斯太太拉开椅子,仆人陆续摆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着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诧异与惊艳,感叹着,“小诉,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你穿过西装了。”
其实这就是套普通的西服,但林诉长相清秀,眉目似雾,此刻更像是一个俊美而精致的陶瓷娃娃。
第一句话就让唐知白一愣,心里开始慌张,想起那满屋子的花花绿绿,难道该死的林诉,是不穿西装只穿奇装异服的吗早知道这样,他早上就该不管多丑都往身上套
唐知白抓着银叉,心虚地嗫嚅着,“不,不好看吗”
“不不不。”林霄因一愣,随后慌忙否认,“你以前不爱穿得这么呃这么朴素,你穿起西装来很帅比很多公爵大人的子嗣都要好看。”
他说的是真心话,林诉长得很好,只是平日里扮相怪异实在不敢让人多看。看着林诉脸色,担忧他会生气,林霄因又补救两句,“你穿那些骑马装也很帅气,主要我的小诉长得很英俊,穿什么都好看。”
唐知白差点被他说笑,到底是怎样的审美,才会觉得曾经林诉的样子帅气兄台可是在昧着良心说话
见林诉神色充满笑意,林霄因才松下一口气,他真的一直想不通,他这个侄子的审美怎么会像被水泥糊了一样,自己和姐姐品位都不差啊,最后只能无奈摇摇头。
看着林霄因小心翼翼的样子,唐知白笑容逐渐淡去,低头遮掩似地吃肉片,心中难免有些触动,曾经的他从小就在外独自生活,唐妈除了固定打钱给他,联系都很稀少,可以说,他从未感受过亲人之间的关怀。
曾经以为自己足够强大,不去羡慕房子里白炽灯光下的人情暖意,自己能够忍受孤独,事实上他也的确独自生活了十几年,可现在他明白了,那是因为他从未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不曾难以忍受。
心底有些柔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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