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痛的捂住眼眶,手里的随之掉在地上,白老七慌忙捡起来,捧若珍宝一般吹了吹封皮上的灰尘,然后塞进自己怀里。
我捂着不停流泪的眼睛,恼怒的直起腰咒骂:“操,你有病吧!”
“咱俩怎么样都行,别碰我的。”白老七抿着嘴唇,表情森冷的指向我训斥:“这是第一次,我不跟你计较,再敢乱动我东西,我把你手剁掉!”
看到他凶狠的模样,我蠕动嘴角小声呢喃:“不就一本破嘛。”
白老七深呼吸两口,转身走进厨房:“我不想跟你解释,茶几底下有烟,门口的鞋架子有酒,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几分钟后,几盘冒着热气的家常菜摆上茶几,我按着生疼的眼眶恨恨的嘟囔:“白老七,你真是个狗脸,就咱俩的关系,有啥事你好好跟我说就完了,至于动手不?”
“其他东西都好商量,唯独采薇留下的东西谁也不能碰。”白老七抓起酒瓶,“咕咚咕咚”往两个一次性口杯里分别倒上半杯酒,然后举杯朝我微笑:“来,为了庆祝我劫后余生的第一餐,我敬你。”
瞅着他嘴角洋溢的笑容,我大喘一口气低喝:“狗脸!”
没认识白老七之前,我以为“翻脸比翻还快”,只是一个形容词,认识他以后,我才发现这句话绝对是个动词,这家伙喜怒无常的频率比小孩拉稀还随意,前一秒可能还在和风日暖的冲你笑,后一秒马上就能疾风暴雨的抡胳膊开削。
半杯酒下肚,白老七的面颊骤然泛红,长吁一口气道:“王朗啊,实话实说我感激你,这辈子都感激你,如果没有你帮忙,我这辈子在前几天可能已经走完了。”
我眯着眼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撇嘴:“切,感激我?所以你怼我个黑眼窝呗。”
白老七再次举杯牛饮一大口后,从怀里掏出那本《诗经》,梭着嘴角感慨:“这本是我老婆唯一留给我的东西,除了这几页纸以外,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她存在过的痕迹了。”
我楞了几秒钟后,轻声问他:“嫂子叫采薇吗?”
“嗯。”白老七抓起酒瓶,再次给自己续上半杯酒,昂头一口闷进嘴里,重新将塞进怀里,露出一抹很难形容的沮丧表情出声:“她没文化,总共就念了几天小学,这些字全是她照着上一笔一划写下来的,当时我们说好了,等将来有钱,我就送她去自费念大学,结果。。”
话说到一半,白老七的眼眶骤然红了。
注视着这个复杂到极点的家伙,我迟疑一会儿后,抻手轻拍他的后背安慰:“白哥,过去的事儿别想了,嫂子在天之灵也不希望看到你难受,既然好不容易活一场,那咱就痛痛快快的走完余生。”
诚然,白老七绝对不算什么好人,甚至于可以说是个罪大恶极的悍匪,他能够为了一己私欲不顾旁人的死活,也可以为了报仇屠戮一整栋楼,但归根结底他心里也有自己在乎的东西。
这种人既是恶魔又是天使,陌生人眼中的魔鬼,亲人心中的神灵。
“嗯,喝酒喝酒。”白老七拿手背轻抹一下面颊,挤出笑容道:“兄弟,吃饱喝足咱俩明天一块出去溜达溜达,你想捞钱,毫无目的的瞎逛肯定不好使,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好的问:“怎么?你发现啥了?”
白老七点点脑袋道:“嗯,前阵子我遇上个身上有血腥味的小孩,跟踪他了一天,发现家造枪的小作坊,咱们可以从那个作坊想点发财的门道。”
“血腥味是啥意思?”我不解的问。
“怎么跟你形容呢。。”白老七仰着脑袋思索几秒道:“身上但凡有命案的人对血味都特别敏感,说的玄乎点就是杀过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点杀气,这种东西,平常人感觉不出来,只有我们这种同类能觉察,说太深奥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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