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万里无云。
林森舒展身枝,享受光合作用带来的养分,体内有一丝乳白色的气体盘旋。
他来到这个世界大约过了三天左右,虽然还看不见自己身体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但根据前世的知识也大致能推断出状况。
他应该是变成植物了。
详细点来说,是因为在暴雨天不慎被雷击中,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异世界,刚没兴奋两秒结果就发现身体动不了,然后经过三天的考证推断出自己是变成不能动的植物了。
算了,植物就植物吧。大不了这辈子就当个给人类带来清新空气的助手。
林森不能说话,于是就在心里安慰自己。
他不是一个悲观的人,通过这三天的时间,渐渐接受了自己已经死去,且变成植物的事实。
当植物也没什么不好的,不用工作,不用去相亲,吃喝不愁。而且还是活在异世界,能看见不一样的风景。
至于为什么确定自己来到异世界了?
那是因为这个世界的人类有点不寻常。
他亲眼看见一个穿着兽皮衣的娃娃,扛着像一座小山高的干柴,从林森身边路过。
那堆干柴起码有几百斤,放在林森生活的那个世界里,别说是刚刚断奶的小孩,连奥运会上的举重选手也没办法轻松地扛着走。
而且,林森还在自己身体里发现不寻常的东西——灵气。
暂且称之为灵气吧,林森不知道它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可这玩意着实有些厉害。
昨天有一只路过的灰兔,瞅准了他下嘴,结果体内的灵气自动弹出,直接把它震飞了出去。
本来那一下用光了那一丝灵气,但经过一整天的光合作用,又渐渐地生出了一些灵气。
有了这玩意,林森至少不用再担心被食草动物给吃掉,性命无忧。
唉,树生已无追求。
林森惬意地眯着眼睛,享受着纯天然的日光浴,唯一遗憾的就是身边没有一台电脑,还能上上网打打游戏什么的。
“喂,阿蛮,你们等等我。”
正想着,远处传来了奶声奶气地声音,紧接着是几名孩童天真无邪的笑声。
巧的是,异世界的人口中的语言林森不知为何听得懂。
林森生长在一个人类的小村附近的草地上,平日里村子里的小孩会聚集在这里玩耍。
年龄最大的一个孩子叫做阿蛮,古铜色皮肤,身体结实,比其余的几个小孩高上一个头不止。
这娃子将来一定能成为运动员,林森心里点评道。
跟在阿蛮后面,气喘吁吁的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娃名叫阿雯,圆滚滚脸蛋,眼睛长得十分漂亮,尤其是像宝石一样的眼珠。
这娃子说不定可以出道当演员什么的,林森一样做出了点评。
反正他也是闲着没事,干脆就当起了评论家。
至于最先到达这片草地男孩,名字叫阿强。看起来白白嫩嫩,斯斯文文的,没想到身体素质比阿蛮还要好。
三个小孩身上都穿着兽皮衣,只不过阿强身上的兽皮毛看上去要光泽不少,应该是村里富贵人家的小孩。
林森打着哈欠,看着他们三个人在草地上做游戏。
玩累了以后,三人就躺在地上,说起了将来的理想。
“我以后要成为强大的人,离开村子去外面闯荡。”
阿蛮对着碧蓝天空伸出了小手,好像要把它握在手心里。
阿雯担忧地说:“可我听妈妈说,外面太乱了,老是有人死掉。阿蛮留在这里也可以啊。”
阿蛮笑着说:“我不怕!等我在外面变强了以后,我就回来,保护村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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