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黄粥底上,深深浅浅地卧着些青菜碎,入口微烫爽滑,浓稠的肉香里裹挟了几丝的清甜,鲜得让人来不及细嚼就要急急下咽,好一口接一口地享受这美味。
陈渊说这叫粥,因为食材不足只能算个半成品。
k搅动瓷勺,从融烂的米花里分辨出这的确是用米熬制而成,只是不知米为何能带肉味,半成品也能好吃到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了。
k是吃过粥的。
白叔以前常做,稠稠的一碗,比米饭软,无味,凉了会起一层硬硬的米浆,像织得密不透风的蛛丝,每每都让他吃得很不开心。
但白叔喜欢。
他讨厌见k吃营养剂,如果k外出执行任务,回来后的饭桌上一定会多加几个菜,给他补身子。
“三餐得吃热的,接足烟火气方能保心肝脾胃安康。”
白叔人高马大,左眉一道凌厉疤痕,让人敬而远之,他爱絮叨,还时常神经质的自言自语,对城里的一切都心生怨气。
“一袋袋的糊糊也能当饭吃喂猪都比那精细知道以前什么时候才吃冷食清明前的寒食节,那是为了给祖先守孝上坟联邦这是天天咒自己要死啊”
白叔一年四季难见笑容,每天要花很长时间在厨房里,做出来的饭菜,只有k能下咽。
医疗队的郭老常来白叔的小屋,但他不会吃白叔做的东西,两人泡一壶茶,能从月升聊到日出,白叔再起身掸落一地花生壳,打开灶火“行了,您老自个儿回吧,我得给k做早饭了。”
郭老呵呵两声,冲扯着哈欠一脸睡意的k点点头“孩子,你白叔为了你,是煞费苦心啊,对他的手艺多包涵着点,反正也吃不死人嘛”
城里人都说白叔做的饭菜难吃,但k从小吃到大,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早练就了一番不惊不讶的本领,比之营养剂的寡然无味,至少白叔做出来的东西五味俱全。
美,是抽象的纯主观的概念,因人而异,不论是美食还是美人,判定标准只由主体给出,只要k觉得行,那就是美食。
抱着这套唯心主义,k吃着白叔做出来的吃不死人的料理,安稳地长到了十九岁,不经意的遇见了陈渊。
那是个来历成谜的男人。
当初见他一瘸一拐地跑到城门口,穿着怪异是真的,吓掉半条命的慌乱是真的,第一眼想杀掉他也是真的。
白净的皮肤,意味着不用出门下苦力;复杂的着装,意味着之前待的生态城等级不低,或是有能力能跟运输队交换衣物,这样的人怎么看都觉得来者不善。
k例行公事地盘问了他几句,正想下击杀令,却听他带着哭腔吼了一句“快放我进去吧,我他妈就是个厨子,不会打丧尸啊”
厨子。
这个词,k听白叔说过,是千禧代的一个职业,如今这世道,没人敢在光天化日下宣告自己懂千禧代的文明,再狂傲的也不敢。
所以这男人,是真害怕到口不择言了
k透过监视屏,看到了陈渊那张纯血的脸,到嘴的话就拐了个弯,枪下留了人。
别的不谈,至少这张脸在以后跟联邦谈判时,还能当个筹码联邦保护一切纯血,因欧罗巴的纯血不太能用肉眼鉴别,亚洲纯血就显得格外珍贵,顶着这样一张拥有各种豁免权的脸,不至于去做密探一类危险的工作。
本以为是个落单的公子哥儿,没曾想,还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厨子,在基建队安安静静待了两周,才开始作妖,折腾一大通,也不过为了嘴里的几口吃食。
但此人是真会做,k从他切菜的熟练程度就能看出门道,尝过他的菜后,k终于理解了白叔常挂在嘴边的那句美食会给人带来幸福感的涵义。
吃陈渊做的东西,真挺幸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