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 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 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事实上, 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会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 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 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 有孩子。
到时候, 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人生,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帮不了程豪,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现在,还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立刻暂时离开程豪,建立一份自己的事业,他要赚很多钱,然后他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助力,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也离不开自己,他永远是程豪最好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这一切最要紧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他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林禹寻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把它放在了桌上。
然后,他就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林禹寻拿出了两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作饲料的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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