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子很少,说不好听点巴掌大小儿的地方。
人口也少。
但因着位置偏僻,再加上这里风沙大,庄稼难活,日子过得较为艰难。
那些上了年纪,老来无所依的老人,没有办法,便靠乞讨度日。
所以,镇子上出来了不少的乞丐。
但僧多粥少,那些有能力的,便走出了镇子,没能力的,则留了下来。
老乞丐便是那没能力的。
至于傻蛋,说实话,他与傻蛋无亲无故,只不过从前是邻居,他看着傻蛋长大。
傻蛋生下来就是个傻的,没得治。
他亲娘在的时候,日子虽然紧巴巴的倒也过得下去,将傻蛋养的白白胖胖的,更是时不时的贴补照应邻居一生孤寡无子无女的老乞丐。
当然,那时候他还能赚钱小前,还不是乞丐。
后来,傻蛋的娘去了,他爹再娶。
都说是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新妇过门第二年,便生下了一个儿子,最关键是这儿子不傻。
有了正常的儿子继承香火,这傻儿子便成了那多余的。
再之后,傻蛋的爹当货郎赚了些钱,带着婆娘幺子搬离了镇子,走的时候,将傻蛋留下了,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老乞丐记着傻蛋他娘的好,便将傻蛋接了过来养着,本来日子就过的紧巴巴的,又添了一张嘴,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随着老乞丐年纪越来越大,已经干不动了,再也养不活他和傻蛋,便带着傻蛋乞讨。
这老乞丐也是个心善的,日子再难,也没想把傻蛋丢了让他自生自灭,而是一老一少的相依为命,这一过,就是很多年。
镇子上像老乞丐这样的比比皆是,城外的破庙里,还有河边,便是乞丐们常去的地方,破庙虽然破,但可以遮风挡雨,河边则有水,要不着饭的时候,就靠河水填饱肚子。
如今到了冬季,百姓的日子更加艰难。
连着两天,老乞丐都没要到吃的,一老一少的肚子饿的像是打鼓,没办法,就去河边喝水充饥。
也就是在那时,他们见到了一行外来人。
前面便说了,镇子小,人口少,家家户户几乎都是眼熟,所以,这是不是外来人,一打眼便能分辨出来。
那行人挺奇怪的,约莫五六个男的,身边带着个女的。
老乞丐原本想上去讨饭,可看着几人不太好惹,便作罢了,甚至带着傻蛋躲得远远的,都不敢看一眼。
可傻蛋不一样,他智力不足,没老乞丐想的那么复杂,当时看了那行人好几眼。
叶朝歌当时脸上有些脏,待用河水洗净后,自然露出了本来面貌,傻蛋虽然痴傻,但是分得清美丑,女子太漂亮,他看得入了迷。
许是他的眼神太过于直白,叶朝歌顺着看过来,对他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傻蛋便记住了。
……
老乞丐人上了岁数,话就唠叨,虽然前言不搭后语,但勉强听,倒也能听出些有用的线索来。
总结下来便是,他们的确看到过一行外来人,五六个男人,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画像中的叶朝歌。
“数日前是几日前?”卫韫心急如焚,但也知道,提供线索的是一个年岁大了脑子有些糊涂的老乞丐,一个是天生痴傻的傻子。
他的急切,对他们而言,只会让他们恐惧害怕。
所以,他强忍着。
可即便如此,老乞丐还是浑身抖抖索索的,一副很害怕的模样。
“老人家,你还记得是哪天遇到的他们吗?”
相较于卫韫,娇容的开口,则让老乞丐没有那么害怕了,他歪着头想了好一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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