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六章 百战成圣(第1/2页)  我的主角光环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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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猪人一族的骄傲……”

    “剑圣,风之冢!”

    叶轼听了不由好:“听你话里意思,这风之冢在兽人帝国很出名?”

    向阳光:“是的,风之冢出自最弱小的猪人一族,从小遭受其他族群的冷嘲热讽,他立志要变强,让外人对猪人一族刮目相看。”

    “风之冢性格好战,并且实力强劲,四处挑战强敌,罕有败绩,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到各大部落竞技场,站上擂台,挑战当地强者,斩获各部落百连胜称号!以收集百连胜称号为荣!”

    百连胜。

    顾名思义,即是在竞技场与人擂台对决,连胜百场,即可赢得百连胜的荣誉勋章。

    百连胜,不败战绩,这是无上的荣誉!

    百连胜勋章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勋章,却象征着无上的荣誉,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这是无价之宝,多少钱都换不来。

    拥有百连胜勋章的强者,到哪都会迎来别人尊敬的目光。兽人境内每个部落的都有竞技场,如熊人竞技场,如狼人竞技场。

    熊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熊人标志的荣誉勋章。

    狼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狼人标志的荣誉勋章。

    正常来说,获得一枚百连胜勋章,就已经足以令人倍感自豪。

    但风之冢却是个另类,他喜欢收集百连胜勋章,为此他逐一挑战了各族群的竞技场,并且已经收集了三十多枚百连胜勋章!

    要知道整个兽人帝国,大小族群也才几十个,风之冢已经足足收集了大半的百连胜勋章,一枚勋章是百连胜,三十多枚勋章就代表三千多场擂台赛中,无一败绩!

    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风之冢,已然成了许多兽人心中的人气偶像,粉丝遍布各大族群。

    被誉为……传剑圣!

    叶轼深邃的黑色眼眸,目光闪动:“哦?为什么叫传剑圣呢?”

    向阳光回答:“因为风之冢背景简单,无过多故事,很纯粹的一个猪。他的一生,不为称王,不为称霸,只为追求剑道极致!”

    叶轼将目光放在台上的剑圣风之冢身上,发现这所谓的剑圣丝毫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白衣胜雪,冰冷孤寂。

    相反,看风之冢身强力壮,两个外翻的大獠牙,面貌丑陋凶恶,哪有一点想象中剑圣白衣翩翩的形象。

    果然,兽人剑圣与人类剑圣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毕竟审美观不一样……

    台上,风之冢还在战斗,他已经连胜九十七场了,再过三场,他即可斩获狐人部落的百连胜勋章。

    第九十八个登台的选手,吸引住了叶轼的注意,因为那是一个比蒙巨兽……

    比蒙巨兽VS剑圣风之冢!

    势必会是一场精彩打斗!

    叶轼正准备拉着向阳光坐下来好好观看比赛,比赛却已经在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内结束了……

    “刷”的一下剑光闪过,比蒙巨兽身首分离,竟毫无反抗能力的被当场秒杀!

    叶轼被惊住了,这风之冢,这么强吗……

    剑圣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风之冢站在台上,淡然抹了抹剑刃血迹,环顾四周,朗声道:“下一个,还有谁愿与我一战?”

    全场冷寂。

    叶轼看着台上那血流满地的比蒙巨兽尸体,不由暗暗可惜,这比蒙之血浪费了啊。

    “这风之冢实力这么强,应该没人敢上台与他一战了吧?”叶轼向身边向阳光问道。

    向阳光摇头:“不,恰恰相反,在我们兽人的竞技场,从来不会有冷场发生……”

    果然,不一会又有一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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