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老伙计?”
身边两个老头都哈哈笑起来,其中一人鄙视道:“老约翰,我看你就是嘴馋了,惦记你家里那几只小公鸡。”
“哈哈哈~”老约翰爽朗一笑,伸手拉了把赫忒雅:“走吧,年轻人,去我家做客。”
赫忒雅完全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发展,她本来只是想套几句话来着,现在竟然被这个老农夫邀请到家里去了。
迟疑了一瞬,她就决定顺其自然了。
“那......我就多谢大爷了。”
“谢什么呀,我家2个孩子全当兵去了,家里怪冷清的,难得有客人哩。”
老约翰告别同伴,沿着田坎一路往前走,走了大概一里多路,道路左边出现了一个木头篱笆围起来的小院子,里面有一间木头长屋,被隔成了三间,门边开垦有几陇菜地,种着一些耐寒的蔬菜。
院子里还有一大群鸡在到处跑,赫忒雅数了下,发现竟有30多只。这对普通农家来说,可是一笔不菲的财产了。
老约翰刚走到院子外,就朝院子里喊道:“苔丝~苔丝~来客人了,快把家里那只讨厌鬼给宰了,好招待客人。”
喊了几声,木屋门被推开,走出一个花白头发的女人,她怒气冲冲地瞪了老约翰一眼,等转头看向赫忒雅的时候,脸色稍稍缓和:“老头子,你这是哪里找来的年轻人?”
老约翰用力拍了下大腿,长叹口气:“苔丝,你是不知道哇~这年轻人是逃难过来的。他全家都被光灵杀了,就剩他一个独苗,实在是太可怜了。”
这么一说,苔丝脸上顿时显出浓浓的同情之色,她打开院门:“行吧,反正那讨厌鬼整天也烦的很,今天正好拿来接待客人。”
她又转头对赫忒雅道:“进来吧,年轻人,不要拘束,把这当家就是了。”
赫忒雅再次道谢:“多谢大婶。”
到了院子里,老约翰将院门关上,然后开始将鸡群赶进鸡窝,过了一会儿,他就拎着一只花羽大公鸡走了过来。
“就这只大公鸡,晚上胡乱打鸣,害人睡不好觉。今天正好宰了,嘿嘿。”
苔丝早就开始准备了,见到大公鸡,手起刀落,先将鸡头斩下来,而后就开始放血、除毛,动作十分娴熟。
趁着这会儿,老约翰给赫忒雅端来一碗清水:“渴了吧,孩子,喝水。”
水是用木碗装的,木碗还算干净,赫忒雅并不是矫情的人,正好也口渴了,便接过木碗,大口大口喝着,很快就喝了个精光。
“多谢大爷。”
老约翰看的笑眯了眼睛:“你这孩子,礼数太多啦。一碗水有啥好谢的。你要是没喝够,喏,水缸就在那,勺子就在旁边,自己去舀了喝就是了。”
他又推开房门,招呼赫忒雅进屋休息。
赫忒雅走进了木屋,仔细打量屋内的摆设。
看的出,木屋是新建的,空气里还充溢着一丝木头的清香,地板还特意用石块垫高了防潮。屋子里家具不多,一张四方桌,四张长木凳,还有几个柜子。墙角的位置,则摆着一些农具,以及一些家常工具。
屋里面没有木门,通往隔壁两间房子的通道,只用一张厚厚的草帘隔着。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普通格伦麦农夫的情况,或许要稍微好一些,但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早年间,赫忒雅也曾潜入过格伦麦,如今这副景象,并不比她记忆中的更好。
唯一有明显不同的,就是木屋主人的精神状态。
老约翰,以及他之前在农田间遇到的农夫,都是精神头十足,说话声音十分洪亮,似乎很有底气的样子。她过去见过不少格伦麦农夫,大多数都是满脸的愁苦,性格唯唯诺诺,不敢拿正眼看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