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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想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到了上京,咋们也要那样穿吗?”冯蓁略有些害羞地问,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还没怎么发育的小笼包,觉得自己有可能穿不住那襦裙,必然得往下掉。不过冯华的身段玲珑有致,穿起来肯定好看。

    不得不说,冯华的身段,冯蓁也是有功劳的,在西京要不是她日常拉着冯华锻炼,哪儿能养出这样袅娜的身材来。冯蓁每次看到冯华,都难免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得意来。

    冯华叹息一声,“入乡随俗吧。”其实她也不习惯,“伯母不是说明儿要给咱们量制新衣么?”

    新衣送来后,冯蓁又惊着了。裙下着的袴还真是凉快,俨然就是一双长腿袜,还不是连裆的,不仅方便了如厕更衣,也方便了……

    冯蓁可穿不惯,赶紧把穿旧的有裆裤找出来,这是她自个儿让傅母给缝制的。冯华却是很自然地“入乡随俗”了,原本最初在西京她也穿袴的,后来看冯蓁穿裤子,西京又实在太冷,这才改成了连裆裤。

    有了新衣,冯华和冯蓁便往她外家去了。

    说起来去了的冯二夫人出身十分显赫,乃是城阳长公主的女儿。原本冯蓁的爹是没有资格娶的,不过那时候冯家祖父刚立了大功,二儿子冯毅又是名声传四海的大儒董必的入室弟子,他做了一篇《游子赋》在学子间广为流传,得了公主女儿的青眼,最后竟成了好事儿。

    每次冯蓁听这段佳话时,都觉得故事不完整,只怕她爹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可能,否则哪儿可能娶到公主的女儿。

    这还不是冯蓁臆想的,西京那儿天高皇帝远,其民风之开放,一点儿不逊色于天0朝,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什么扒灰、什么聚麀,完全不鲜见。

    姑娘家若是婚前失贞,两家若是能说好,自成亲就是。要是说不好,另嫁一家,多陪些嫁妆也能皆大欢喜。

    是以也不怪冯蓁要这么猜她阿爹了。

    然则佳话里的两人却都是短命的,冯华还算见过那位外祖母,冯蓁就没那么幸运了。冯父去后,冯母带着两个女儿扶柩回乡,紧接着她也病了、熬了两年便去了,冯蓁姐妹再守孝三年,刚出孝,大母又去了,两姐妹又守了一年,这才刚出孝不久,才回到了上京。

    说不得要去见一位公主,冯蓁还是有些紧张的,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粉色新裙,倒不是那种袒胸露乳的,毕竟她还只是个才满十一周岁的小姑娘,穿得可爱娇憨才是正理。然则粉色却最是显黑,且还显胖,也不知她那位大伯母是个什么品位。

    宜人替冯蓁整理好衣裙,抬头看了看自家女君,“咦”了一声。

    “怎么了?”冯蓁问。

    宜人指了指冯蓁的上嘴唇上方,“女君这儿明明有颗痣的,怎的不见了?”

    冯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上唇,这儿以前的确有颗痣,即便是不太清晰的铜镜也能照见,她快步走到那面海棠式飞凤衔芝纹样的铜镜前细细照了照,“咦,真的没了诶。”

    主仆俩都不知是为何,可冯蓁心里已经暗暗有了猜测,她抬手按了按自己的胸口,那儿印着一枚桃花印。

    那片空间依旧大雾弥漫,水面也依旧只有茶杯口大小,不过那玉液每日被她饮尽,次日又会再生。不知有何等功效,但因为清甜可口冯蓁甚是喜欢,所以日日都会饮用,这会儿想起来,难不成还真是什么神的东西?

    心念一动,冯蓁忙地拉起袖口,她手腕内侧也有一颗小痣,然此刻却哪里还见踪影。

    没有痣当然是好事,肌肤就该干干净净的才好看呢。冯蓁感觉自己可能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也不知是怎么走的狗屎运,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

    在意识到桃花源的功效之后,冯蓁立即就对其极其热切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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