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1章 修我戈矛(第2/2页)  春秋我为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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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将皮甲染成统一的绛色,兵卒的发式也要扎成一模一样的圆髻,根部用皂色的幘带束结。

    羊舌戎和王孙期一开始搞不清这是为了什么,可当这一百名穿着打扮几乎一模一样的徒卒听着金鼓,随着旌旗整齐划一地行动时,他们方才明白其中缘由。

    当整个方阵的兵卒将戈矛缓缓放平,模拟趋行冲杀时,俨然已经是一支强军的雏形,其徐如林!

    ……

    王孙期在下宫担任的就是差车之职,又是无恤御戎,擅长车战,可战车的培养和维护比骑兵还麻烦,成乡现在只能维持两三辆。无恤对它的定位,仅仅是作为指挥车和射箭平台,所以王孙期无用武之地,只能转而去训练弓箭手。

    成乡原本的两卒编制,被无恤削减为一卒,其余的各两相互之间不统辖,而是独立向赵无恤负责。

    其中,就有一两“材士”,也就是弓手。

    这二十五名材士身材修长,几乎都高于七尺。他们是从乡射礼中选拔出来的佼佼者,原先的职业多为各里猎户,在赵无恤以每年每人五十石粟米军饷,表现良好还有麦粉补贴的诱惑下,纷纷前来入伍。

    在领了第一个月军饷,让家人吃上了白面水引饼后,材士们在暗地里说道:“这可比打猎剥皮要划算多了!”

    他们为了方便灵活开弓,所以无甲无胄,只身穿布衣,头发也统一梳成一个圆髻。通常会手持角弓,在成氏庄园的靶场撒放射箭,此处本来是当了族长的成巫私产,但他却跑到无恤面前,声称愿意无偿献出,划归乡寺所有。

    赵无恤知道他的心思,自然笑纳。

    此时,王孙期板着脸,在靶场上指导材士,更正他们的姿势。

    他侃侃而谈道:“箭者,可杀人于百步之外,然儿,临敌也不过六七发,材士必须量其弓之力,配合肢体动作,调整气息,才能心志专一,每射必中!”

    哪怕射术再好的猎户,放到阵中,如果瞄准的目标从野兽变成了活生生的人。而且那些人还手持戈矛,几息之后就能冲到你面前,无论是心态还是撒放手法,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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