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年。
恒罗斯之战对于大唐来说,并不算什么,只是一次普通的战败。
转年的功夫,封常清就亲自带兵报了仇。
而安史之乱,直接导致大唐从巅峰走向藩镇的灭亡之路。
而藩镇之下数百年,到了宋时直接影响到了武人的地位,导致文人上位,并且彻底将提倡能文能武,君子六艺的儒家,转变成了兴家毁国的存在。
汉唐时代的儒家,拎着剑就能上马砍人。
而宋明之后的儒家,除了跪就是磕头。
尤其是程朱理学,堪称诸子百家以来最为糟粕的存在。
安史之乱之后,中原就开始逐渐衰弱下来,甚至把西域都给丢了。
“安禄山。”
背手走在朱雀大街上的王霄,口中轻语着这个名字。
他的确是可以去干掉安禄山,可没有了安禄山还有别的山。这不是一个两个,十个百个的问题。
大唐重用异族,虽然有阿史那沙雕,高仙芝这样的忠臣存在。可更多的却是心怀不轨。
安禄山麾下兵马,大部分都是异族。
他们兵强马壮,手持利刃,身披重甲的。看着富庶到了极致,却缺乏守备力量的大唐腹地,是改不了强盗天性的。
王霄可以杀安禄山,可以杀史思明,可以杀很多他们的部下。
可那几十万的军队,他杀不光的。
而且,这次来的主要目标是杨贵妃,别的人别的事,他不想关注太多。
“这位郎君。”
王霄想事儿的时候,一旁有来自西域的胡商上前拉扯“本店有西域送来的葡萄美酒,还有栗发胡姬作陪奉酒。”
一口流利的当地话,说的王霄一愣一愣的。
这个时代的外国人,学习汉语那是时髦的潮流。
王霄的目光,自然而然的看向了胡姬...呸,是看向了葡萄酒!
那葡萄酒又圆又肥还浑身土气,挠首弄姿之间肥肉颤抖,看的王霄眼皮抽搐。
“我从不喝酒。”
王霄一把甩开胡商,大踏步的离去。
天色渐暗,温暖的阳光逐渐消散在了远处天边。不过被黑夜笼罩的长安城内,却是并没有丝毫的寒冷。
朱雀大街上车水马龙,火把灯光宛如火龙,映照着一张张人间百态的脸庞。
各式各样做生意极多,尤其是那些跑江湖耍把式的,更是拿手绝活齐出,引的四周客人们轰然叫好。
这个时代跑江湖耍把式,那都是真材实料。不像是后世,全都是胡扯瞎编。甚至还有马大师那样哗众取宠的。
后世搞表演的,首先是看脸。脸好看就有人舍得花钱,舍得追来追去的尖叫哭泣。
而在这里,搞表演的首先是看本事。
王霄站在一旁,亲眼看着口吞火油,之后喷火的。
看着红缨枪顶喉咙,生生压弯了长枪的。
看着仰头吞剑,吃下一把剑的。
看着头顶大缸,真能扛着不摔下来的。
每每表演到精彩之处,四周的客人们都会大声叫好,间或之中还有扔出铜钱的。
这才叫真的凭借本事赚钱。
靠脸蛋赚钱的,都在平康坊唱歌跳舞呢。
围观百姓们看着这些耍把式的觉得好厉害,好牛笔。可在王霄的眼睛里,那是一眼就能看穿内里的名堂。
口中喷火就是喷油,顺着手中拿着的火把方向喷出去,挥舞火把就能拉出火龙。这个项目其实挺危险的,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行。
红缨枪顶喉咙,那红缨枪看似坚固,实际上枪头是圆的,枪杆是弯的。
咽喉一顶上去就要把枪杆压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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