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掉。
吃饱喝足后的史莱姆自然要繁殖下一代了,所以大型动物的尸体往往也会成为它们的繁育场。
在捅死了几只史莱姆后,欺软怕硬的史莱姆们和他保持着距离。别看史莱姆在平时蠕动时慢吞吞的,可是当它借助自己的弹性跳起来时,那速度比兔子还快。
查尔斯见过的大型动物不多,他从地上的那团比小轿车小一些的腐肉看不出它原本是什么动物。
不过在它的旁边有个洞,如果那些故事说得没错的话,那个洞就是它生前的窝了。
查尔斯刚才想着怎样把一只史莱姆从整个群体中分割出来带走,结果一不小心就陷入了它们的包围之中。
要不是他手上的匕首锋利,那些史莱姆早就一拥而上推倒他,然后闷死吃掉了。
和家养的史莱姆长得皮薄多汁不同,野生的史莱姆长得很皮实,用刀子捅起来就像捅进胶皮一样。
查尔斯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他拿出袋子里准备的一瓶名为“恶臭野兽”的药水洒出去,史莱姆们分分钟被那臭味熏跑。但是那样做的话就亏本了。
“嗷呜~呜呜呜~”
兽穴里传出了一阵幼兽的嘶吼声。
查尔斯双眼一亮,立即毫不犹豫地从腰间皮包里掏出一瓶药水,扭开盖子后砸到了兽穴附近。
一股恶臭在林间弥漫开来,史莱姆的嗅觉靠皮肤,所以距离近的史莱姆被直接被熏晕了。
兽穴里窜出两道白光,两只狗一般大小的年幼的白狼从洞里飞奔而出,结果没跑两步就倒下了。
查尔斯没管四散而逃的史莱姆,他自然不会放过地上的经验值,于是就把那些晕倒的史莱姆一只只地补刀捅死,然后有魔核的就把魔核给挖出来。虽然史莱姆的魔核不值钱,几十颗小指头大小的史莱姆魔核才能混一天的饱饭,但这也是钱啊。
在这个世界里,家养的那些“肥宅”史莱姆是没有魔核的,杀了也没有经验值。只有那些在野外的“昭和”史莱姆在你死我活的生活中变强后才会长出魔核,这样的史莱姆杀了才有经验值。
除了史莱姆,其他的魔兽也是一样。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这并不妨碍查尔斯本着蚊子腿上的肉也是肉的原则四处搜刮。
据查尔斯分析,那头死去的动物应该是那两只小白狼的母亲。从尸体腐烂的情况上来看,它的死亡时间并不长。
于是他按书中的记载,拿着匕首破开狼头仅剩的那一点皮肉,然后发现了狼的头骨上那块已经魔核化的骨头,而且魔核附近的头骨有骨折后正在愈合的痕迹。
从魔核的大小上看得出这匹母狼生前很是强大的,估计是头部受重伤了才栽在史莱姆的手里。
废了老大的劲挖出那块魔核后,查尔斯把它揣进兜里,然后抱起一只篮球大小的史莱姆就走。
那两条晕倒的小狼他扛不走,所以他打算回去问问别人要不要,要的就来带走,不要的就由他们在枫林里自生自灭吧。
每年枫林春季采枫糖浆前,都会有一群冒险者来这里消灭威胁采糖工人的魔兽,那就不要抢别人的生意了。
结果查尔斯没走两步,就发现那两条小狼已经站起来了,晃晃悠悠地跟在他的后面。当他停下的时候,那两条小狼就在他的腿边蹭。
“我们商队不能养这两条森林狼。”奥布里一边把玩着母狼头骨上挖出的魔核,一边对查尔斯说道,“因为狼长大了会吓坏马匹的。如果马匹适应了狼的存在,当它们遇到其它要吃了它们的狼的时候,会因为麻痹大意而变成狼的盘中餐的。”
可能这两条刚断奶没多久的幼狼认的是母亲的魔核,所以现在它们正在奥布里的身边蹭。
正在数钱的查尔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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