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曦光照在挂帘之上,孙绍与绮世分坐在两张食案后,碗里依旧是白米粥。
阿世只喝了半碗,便放下碗,道:“等会我要去看看花蝶他们,公子如果没有别的安排,就随我一同去吧。”
孙绍道:“我与你同去,然后要去见陆谦,会有一个战后的总结会。”
“那好。我吃好了,公子还请快点。”
绮世跪坐起来,将袖口整理好,不假辞色道。
孙绍忙把最后一点粥喝掉,然后帮着绮世收拾碗筷。绮世不让,孙绍执意要做,结果还把一个碗摔了。
“啊!都是我的错!”孙绍抱歉道,刚才他明明拿住了,没想到却不小心脱手。
绮世也没怪他,笑道:“碎碎平安,这碗粘好还能用,用来养猫儿倒是不错。”
“阿世喜欢猫吗?这院子里就经常有野猫,前阵子夜里叫的厉害呢!”
“我说笑的。这年头,人都养不活啦,还要养猫?”
绮世嘴上说着,实际上却把碗的碎片,小心翼翼的捡起来。
等到孙绍在门口等着绮世时,绮世背了个小竹篓出现了。
“等会你去办事,我去修碗。”
“阿世,你好节俭。”
“公子,我只是念旧吧。”
在路上两个人并肩而行,男俊女俏。虽然那女孩子衣着朴素,还背着竹篓,一副侍女打扮。贵公子气宇轩昂,环佩叮当,但旁人看来也是极为般配的。
青云巷是个长巷,相传前朝的皇帝曾经来过这里巡游,所以当地官府就用青石板铺了一条路。后来逐渐发展成了一条巷子,被人称为青云巷,也是博个彩头。
山越诸人被安置在一个院落之中,绮世和孙绍还没拍门,就发现花蝶与他们同向而来。
“哟,阿世和主公。”
绮世道:“花蝶,你回来了。”
“好累,我一晚上都在外面。”
孙绍忙道:“那你从哪里睡的?”
花蝶顽皮的吐了吐舌头,道:“主公,阿世让我露宿街头,我不敢不从啊。”
绮世见孙绍看她,笑道:“公子,你不能相信她的话,她住在步练师留下的那套房子里。”
孙绍神情复杂的看着花蝶,无奈道:“以后你们不要戏弄我,你们说的话我真信。”
三个人进到院子里,只见已有山越族人醒来,正在收拾几个大筐子,里面都是些稻米、腊肉等吃食。
绮世道:“公子,今后还请你能经常来演练他们,这些粮食可以保证每个人都吃饱,有足够的力气操练。”
二十个山越族人列队站好,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后生,个道,接过花蝶手中的泥刀,加固陶片之间的缝隙。
花蝶点点头,看出来她是真心想学这个技艺。
等到绮世将陶罐复原了一半之后,孙绍那边结束了与诸山越人的见面。他早就听见碎陶片的声音,现在过来一探究竟。
“阿世,你不是说修碗吗?这好像是个陶罐,不像是家里的东西,怎么还有点眼熟?”
绮世头也不抬,手中的活还在继续,“公子,碗我要拿出去给匠人修。这是个陶罐,就是前几天扔进咱们家院子里的那个。”
孙绍疑惑道:“你修它干什么,现在不会有人再袭击咱们了。”
“公子立了战功,又封了校尉,那些人自然不敢惹咱们。但是不代表我不会追究,等我把陶罐复原,再沿着这个线索追查下去,定能找到袭击咱们的人。”
花蝶接着道:“到那时,那人用手扔的,我们剁手,用脚踢的,我们砍脚。对吧,阿世?”
孙绍头都冒汗了,他看着专心致志拼陶罐的绮世,道:“阿世,真要是查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