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 游戏比恋爱好玩(第2/3页)  我给重生丢脸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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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觉得语文老师有内涵又活泼。

    没错,是活泼。

    活泼用在她这个年纪的人身上,有些让人不解,但是见到她笑的时候,你就觉得她还像个小女孩一样。

    临近下课,文老师说,“之前让大家背的雨巷,我抽两个同学背一下,一男一女哦。”

    她的话一说完,唐叶就看到教室里本来抬着头的同学,瞬间低下了大半。

    是没有背诵呢?还是怕站起来回道问题?

    答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有人低头,自然也有人很积极,少数同学举起了手。

    唐叶看了一下举手的同学,舍友王之恒是男生里面唯一举手的,其余的男生并不怎么积极,唐叶自然也是,他是抱着抽中我就背诵,不抽中的话最好,这种心态。

    老师也看见男生有一个举手,道:“怎么就一个男生举手呢,以后大家要积极一点,男孩子要大胆一点,不能扭扭捏捏的。既然王之恒举手了,那就王之恒来背诵吧。”

    老师的话说完,唐叶便听到好多叹息声,有一种终于逃脱的意思。

    王之恒站起来,背诵。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

    在雨的哀曲里

    消了她的眼颜色

    散了她的芬芳

    ······

    我希望飘过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他背诵的时候很富有感情,就像网络上那些名家的朗读,但是大家却听的有点别扭,一点都不习惯他这种朗诵式的背诵。

    语文老师倒是挺喜欢的,她能欣赏得出学生的功底,对王之恒赞赏有加,他一背诵完就鼓起掌来,连说三声好!

    唐叶听王之恒背诵,真的很佩服他,这个年纪有他的水平真的不多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朗诵的魅力,但你长大一点就知道,有些人说话也是练出来的。

    朗诵可以说是说话魅力的一种方式,想学也不一定学得来,他才读高一就能背诵的这么好,真的难能可贵。

    王之恒为男生涨了一点风头,轮到女生了,她们举手的人比较多,不过老师没有点这些举手的了,而是点了坐在他后面一桌没有举手的罗澜。

    罗澜一米七五的身高站起来的时候,语文老师笑着夸赞,真高。

    语文老师在她面前就像罗澜的同桌方婧一样,不过文老师比方婧高很多了,方婧还没长成呢。

    罗澜的背诵和王之恒完全是两个极端,她的方式才是大家喜欢的样式,速度奇快,不富有一点儿情感,内容准确无误。

    老师都不好说什么,她是很欣赏王之恒的背诵方式的,但是同学们却叫好罗澜这种顺口溜式的背诵。

    她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她读的书可比大家多太多了,说让罗澜背诵的时候别这么快,要像王之恒一样带一点情感,要有诗歌的美,感受诗歌里面的情感,作者的心境,想象里面的美好。

    罗澜话是超级少的,只回了她一个字,好!

    文老师说,“大家都要抓紧时间背诵啊,这篇文章很重要的,考试的出题高频点。”

    同学们只要老师不抽他们起来背诵都很开心,十分大声道:“好!”

    文老师就喜欢大家的这种态度,当然她认为的态度不是他们真正的态度,老师还是挺单纯的,想的不多,大家答应,她就高兴。

    同桌王暄自从搬到前排来了后,现在上课十分认真,一点都不敢开小差,终于等到下课,“卧槽,好险,还好没有抽到我,我还没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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