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千层底儿布鞋,尤其是脸上,左半脸一个巴掌大的黑痣,整个五官面相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就连孔亮、花逢春都几乎认不出他。
孔亮则是歪戴帽子,撇着嘴,面皮上也不知道涂抹了什么,整张脸黑黢黢的,好似两个月没洗过一样,不过这倒把脸上的麻子给盖住了。他身穿黑布长衫,腆着个草包肚子,手臂上带着护腕,脚上蹬着青布长靴,背着一个长条包袱,看上去,有几分保镖的风采。
再看花逢春则是秀才打扮,头戴逍遥巾,身穿白布长衫,手里摇着纸扇,脚上蹬着一双布鞋,迈着方步,张嘴便“子曰诗云”,颇有书生的风范。刘彩云则改扮成书童的模样,不过她眉清目秀,看上去简直比花逢春还要帅上三分。
孔亮笑着给花逢春作揖道:“小的见过公子爷。”
云玺也跟着作揖:“老奴,见过公子爷。”
花逢春忍不住哈哈笑道:“免礼,以后好好干,公子我少不了打赏。”大家笑作一团。
伙计过来送茶水,进门一看,好悬没把他吓懵了,心说话,今天遇到鬼了吗?便仗着胆子问道:“你们是谁?方才的客人哪去了?”
花逢春答对道:“哦,伙计,他们有事走了,委托我把房间退掉,给,这是房钱。”说罢,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来,递给了伙计。
伙计简直如坠云里雾里一般,实在想不明白,但这二两银子争的太容易了,见他们要走,也不与他们计较了。
四人出了客栈后,便开始往北走,南方人口稠密,城镇繁多,城镇之间离得也不远,四人一口气儿走了三个镇甸,抬头看看天,已经接近正午了,于是便找饭店吃饭。
前面大街正中有家两层高的酒楼叫“独一味”,门口出来进去,食客络绎不绝,看来在本地很有名气,于是花逢春带着他们仨进了酒楼。好家伙,一楼全是散台,酒桌挨着酒桌,显得很拥挤,但饶是如此,满坑满谷,座无虚席。
伙计笑脸相迎,问道:“公子爷,您看楼下已经满员了,要吃饭就得上二楼,不过,二楼的价钱要贵一些。您看?”
不等花逢春说话,孔亮把草包肚子一挺,言道:“贵几个钱算什么?只要做的好吃,我们公子爷还会打赏你呐。”
伙计一听,行,这伙人不差钱,开饭店的最喜欢这样的食客,赶忙把这四位引到楼上,楼上的酒桌比较少,酒桌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此显得十分宽敞舒适。能在二楼吃饭的,自然都是不差钱儿的。
花逢春挑了个靠窗子的位置坐下,伙计擦抹桌案,孔亮负责点菜,这是他最拿手的,这些日子在桃花观光吃斋饭了,肚子里的油水早就耗光了,因此点的全是肉菜,什么烧鸡扒鸭子,红烧肘子东坡肉、香辣大虾汆丸子,哪个好吃点哪个。
不多时,酒菜全都上齐了,众人甩开腮帮子一顿胡吃海喝,就连刘彩云也胃口大开,看来出家当道姑,日子太清贫了,这些人都不了这个苦。
众人正吃着那,就听旁边的一桌人在聊着什么,云玺仔细听了听,竟然在说自己的事儿,真是大感意外。
这桌共三人,一个红衣、一个黑衣,一个灰衣,个个都是匝巾剑袖,腰缠板带,手臂上扣着护腕,脚上蹬着快靴,桌子旁都放着兵刃。
红衣大汉言道:“两位老弟,听说过云玺吗?”
黑衣大汉和灰衣大汉连连点头,灰衣大汉言道:“当然啦!天下武林界,还有谁没听说过云玺云少侠的大名呀,此人乃是崆峒派弟子,武功高的没边儿啊!”
黑衣大汉言道:“没错!这小子真是一颗雷天下响,铲平金光寺,荡平青龙岭,金刚寺辩理大战八大名僧,火神庙会斗翠屏山五大寨主,什么蛤蟆沟、对松山、清风寨、黑松岭、碧云寺、月亮湖、毒龙岭,哪个山头没吃过他的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