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办法(第2/2页)  革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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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减少可能犯罪的秦人数量这四种办法!”

    “使粮食增产,王上做不到!”

    “王上也不可能平白授予贫人土地!”鞠子洲撕下自己的袖子,将矮桌侧翻,以布条绑在桌腿上,面向秦王赢柱:“平白地授予贫人土地,则是对于其他秦人的不公!”

    “那么可以切实施行的办法就只有:增加获取收入的机会和减少潜在犯罪者这两条路!”

    “以前,秦国施行的是减少潜在犯罪者数量的办法——“国中之毒”爆发时发动对外战争和将极贫秦人打为“贱籍”!”

    “一则,战争时有军功封赏和人口消耗,二则,贱籍受官府管控,不易作乱。”

    “但这法子无法根除“民怨”!所以也就只能暂时压制“国中之毒”!”

    “那么先生是要为秦人增加获取收入的途径?”赢柱若有所思。

    “不错。”鞠子洲点了点头:“过往之法,犹如桌翻布落地,而王上斩断落地之布,使无布落地;而如今我的办法……”鞠子洲将布条解了下来:“则是教秦人自己努力想办法,去把布条解下来,重新缝补回到身上,并且将桌案摆正。”

    “需要如何做?”赢柱好奇问道。

    “需要王上给一道诏令!”鞠子洲笑了笑;“诏咸阳左近之秦人皆来听从王孙政的命令做工!同时勒令平抑粮价!”

    以工代赈。

    一个简单的小办法,为土地歉收的秦人们找到一份政府提供的“工作”,获取除土地之外的额外收入,以补给家人生活所需。

    秦国的问题,其实是经济问题。

    东六国因为不需要把平民当成“国民”,所以对于一般的自耕农、士人的管控并不严格,对于人民谋生的事情也并没有什么限制,街头斗殴、巷尾争杀都是常有之事,美其名曰:侠客事。

    一来,抹黑“墨者”的侠客精神,二来,不管控,则普通百姓死活都赖不到政府身上。

    因为法律的缺位,所以也就无需要担心什么法律的管控程度下降之类的事情。

    但秦国不一样。

    这是一个标准的“耕战”类国家。

    秦国的制度,是一个为“扩张”而存在的制度,主体经济结构被商鞅黄老家学的法律限制为“小农经济”。

    对于这种国家,法律比什么秦王丞相之类的都重要。

    所以秦国对待全国范围内破坏法律的“国中之毒”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消灭!

    “可!”赢柱点了点头:“请先生带政儿放手去做吧,寡人这就去拟诏令!”

    他说着,在一旁的宦官搀扶下起身。

    忽而注意到鞠子洲手中布条与他袖口的缺失,吩咐道:“去为先生备一身锦袍!”

    “不知道先生喜欢什么颜色?”赢柱和蔼问道。

    “红色吧,匪如烈火,不可醒目。”鞠子洲笑了笑。爱你中文网小说阅读_www.20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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