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事出反常必有妖(第1/3页)  我在明末有套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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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被土匪盯上了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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