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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幸的人啊,你为何离开太阳的光辉,来到这悲惨的地域,拜访亡故的人们?请你离开这深坑,移开那锋利的佩剑,让我吮吸牲血,好给你作真实的预言。”

    ——《荷马史诗:奥德赛》

    “今天是你的日子。”阿格尼清晨起床准备出发的时候,他庄重的向彭易之宣布。“今天,所有维桑人都将注视着你。”

    “怎么会这样说?”彭易之有些摸不着头脑。

    “实力和运气你都有,这是我们现在可遇而不可求的。千万不要忘记我们来是为了做什么的,彭易之。”阿格尼拍了拍这个北陆佬的肩膀,“维桑人在希罗的扬名立万,将从你开始。”

    “你也打得不错啊,阿格尼。”彭易之故作轻松的说,但事实上,他因为过度紧张甚至有些肚子疼。“你还不是把那个叫托尔芬的伯爵打下马了吗?人人都说他很强,但我可不觉得他有多强。”

    “他哥哥不一样。”阿格尼摇着头说,“那不是个绣花枕头;而他是你将碰到的最大的敌手。”

    说罢,阿格尼伸出他被皮革手套包覆着的双掌,打开他的搭扣,将自己身后的白色披风取了下来,安在了彭易之的肩头,然后把自己的战马牵到了彭易之的面前:那是刘峻辰早前买下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披着如初雪一般纯白的罩袍,上面绘着阿格尼的盾徽,白底白色玫瑰。虽然这匹马的体型不比那些贵族骑士的战马更大,但速度要更快些,是阿格尼喜欢的坐骑。

    骑上了战马的彭易之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白色的披风和胸甲罩袍,白色的盾徽,甚至连盾徽的底色都是白色。虽然那不是紫色这种造价高昂的贵族专用颜色,却凸显着一股异样的纯净澄澈。很奇怪,他并不反感穿着阿格尼的甲胄、骑着他的战马战斗。“看好吧,团长。”彭易之用维桑话告诉阿格尼,“我让他们见识见识维桑少年兵的骨气。”

    这一轮的弓骑对决的对手是密特朗的年轻伯爵梅林·希利卡,他穿着绘有自己红底蓝色鲑鱼的披风,威风凛凛的骑马走了出来。而当他对面的彭易之以连人带马都是白色外衣的模样进入赛场的时候,赛场内外不禁鸦雀无声。

    他们将看到的是一个年轻侍从和一个伯爵的决斗,那是场地位差距悬殊的战斗,但彭易之丝毫没有畏惧。绕场跑到第二圈的时候,彭易之默念着望江堡的名字,一箭正中梅林伯爵的头盔。他们用的是去掉箭头的练习箭,如若是在真刀真枪的战场,用着锥头箭,梅林便已经倒毙于马下了;显而易见,比武大会的原则是一方只要认为自己不能战斗了便可以提出放弃资格,被一箭射中脑袋的梅林伯爵摇了摇头,高高擎起了手中的骑兵弓,向观众和国王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到了最后一阵了。彭易之的心陡然震颤了一下,这时他才发觉现在的自己和平时的自己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他暂时抛弃了沉默寡言和乖僻暴戾,却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在竞技场上战无不胜的战士。听到那些如惊雷一般的欢呼和喝彩了吗?听到那些自己出生时本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贵族小姐们投来的尖叫了吗?彭易之在心里默默的问自己,那些是你的啊,是你彭易之的。那是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东西,这里和战阵不一样,原来战斗可以是这样?在维桑的北陆那样一个血与火浇筑的地方,即使你豁出性命去战斗,也没有贵族小姐为你喝彩。

    但那无法玷污战斗的纯度。彭易之心想,他是高傲的,他笃信着自己的信念比这些渴求功名利禄的骑士们更高一等。除了这点儿可怜的自傲,他也就什么都剩不下了。

    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公爵最终站在了战场上,他是克里斯蒂安家族兄弟里最高的那一个,也是最年长的那一个。有人说,在克拉克·莫特利退役之后他就是卡尔加里最闪耀的将星;也有人说,他的技击之术和弓马之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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