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做事情,首先为生活所累,要想成功,必然是有着莫大心念。
富家子弟,不需要为生活所累,想要成功,只需要直接去做就可以,根本就不会首先考虑,生活呀,困难呀,什么的。
普通人失败不起,失败了没用雄起的资本。
富家子弟失败了可以从头再来,他们有东山再起的本钱。
如此,富家子弟比普通人更有勇气。
但是已将下定决心做的普通人,一定比富家子弟勇气大,这是肯定的事情。
这种勇气叫做抉择。
现在,香五哥决定更要讨好江小白与小魔女,是不需要抉择的,只需要直接去做就可以了。
至于成不成,就只有看香五哥的本事了。
“你看,我老五已经输给你们二位,可否赏脸告诉我你们的真名?”香五哥低声下气,讨好道,“先自我介绍一下,香五,香家五少爷,我喜欢别人称呼我为香五哥,感觉这样很有气势。”
香五哥先表现出了诚意,十足的诚意。绝对没有一点掺假,很真诚。
江小白竖起大拇指,赞道。
“能屈能伸大丈夫,小白爷给你点个赞。”
江小白笑嘻嘻说道,“我是江小白,穷小子一个。这是小魔女。我是小魔女家养的小白,小魔女是小白爷家养的小魔女。”
江小白说的有些绕口,乐得小魔女就想再咬一口真的,说不准明天的任务提前做了,不晓得会不会算数,要不然不是白咬了?
小魔女也不容易呀,还得为没良心的小白着想。
“赌注也付清了,两位您看可以可以带我们也去圣墟跑马场里面看看?”香五哥摸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真诚的望着江小白和小魔女,“说实话,别看我是香家五少爷,其实还不够资格去圣墟跑马场见识一下,肯定两位带着小五去涨个见识,如何?”
香五哥一副诚恳的样子,令得马珑一阵惊讶。
香五哥这是发什么疯?
一向心高气傲,趾高气扬的香五哥什么时候学会跪舔了?
这可不是马珑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马蹄轻扬的纨绔少爷香五哥。
难道这个色鬼打的是小美女的注意?这个混蛋还对小美女不死心?
马珑觉得自己心中酸酸,倒不是在意香五哥,而是在意自己如此对他,连正眼都不瞧一眼,却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小美女如此献殷勤。
这还罢了,对美女谄媚也算,对穷小子也如此,可就令马珑不理解了。
不就是输了一场赛马?至于连节操都不要了,丢掉吗?
原来香五哥也不是那样的人,也不是真正的纨绔,真正的纨绔乃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坚决不认输才对?
这是香五哥还没有弄明白人家的底细,就这样一幅跪舔的姿态,是不是太下贱了?
马珑感觉,此刻的香五哥简直比自己都下贱,连她心底都有些瞧不起。
马珑以前如此,是因为钱,想成为富婆,虽说也有点那啥,但终归都是有追求的上进女青年。
还不是为了生活好点?也想过个富婆的日子?
但是香五哥呢?
你说你有吃有喝有花有玩?做一个快乐无脑的纨绔不好吗?
为嘛要跪舔?
别说眼前江小白与小魔女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富家子弟,就是真正顶级大家族之人,你香五哥如此跪舔,为的是什么?
犯不着?
这就是马珑的心态,也是对于香五哥跪舔做派不理解的地方。
要是设身处地想一想,马珑觉得自己不会如此,她只是想成为富婆而已,成功了才懒得继续跪舔别人。
有可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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