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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言歆想的一样,琳达一过来就宣布十点准时开会,今天要定九月刊的内容了。
琳达把资料全数丢在言歆桌上,一边说:“今天下午我要去大麦选模特。”
这种差事本来都是落到漫漫头上的,因为漫漫的眼光比言歆好。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漫漫的衣着打扮和妆容跟言歆比起来更像是一个时尚总编的助理。
不过今天琳达这话说完后,视线却没转过去,而是在言歆身上停留了三秒,语气有点惊讶,“你今天化妆了?”
言歆还有点点不好意思,她以前总是觉得这些琐事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她经常要加班干私活,每天的睡眠时间都不够,根本就没有时间来收拾自己。
如今不那么缺钱了,她也没必要这样透支自己的身体,所以今天即使起得比预定的时间晚,依然有时间收拾自己。
实际上她今天上班路上透过街旁的玻璃橱窗看到一个跟过往不同的自己,她的心情居然也很愉悦。
让自己变得更好原来最先感到愉悦的居然是自己。
琳达的眼睛微微上挑,认真地打量了言歆一番,“上衣……不错。”
第一次被自己的上司称赞,这让言歆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琳达向来很严格,很少有夸人的时候。
所以琳达一进去,言歆跟往常一样去给琳达煮咖啡的时候,坐在对面的漫漫立马探头看了过来,有点惊讶地叫了出来,“言歆你穿裙子了?”
因为漫漫的惊呼,其他人也跟着看了过来。
言歆今天穿了件露肩的衬衫,里面搭配了一件黑色的小吊带,肩带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锁骨的位置,漂亮的锁骨给言歆今天这一身增添了不少味道。
衬衫下面言歆搭配的一条黑色的一步裙,曲线毕露让大家都大跌眼镜,估计谁也没想到曾经那个穿的古板总是看起来乱糟糟的人,认真收拾后居然会这么出乎人意料。
言歆早就做好了,今天上班会被人围观的心情,人总是对忽然出现的东西感到好奇,她需要过程来忘掉过去那个无能的自己,别人自然也需要时间来重新认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她淡定地进了旁边琳达专属的茶水间。
她一进去,漫漫立马和别的部门的人凑到一起,“她这是怎么了?”
设计部的阿瞳不屑地瞥了一眼,“能怎么?她今天很特别吗?你是觉得自己身上的Prada还比不过她身上的杂牌?”
漫漫好奇,“你怎么知道是杂牌?”
美女“呲”了一声,“这个圈子里的人,哪个不是人精,不就是一眼的事。”
说完踩着高跟鞋走了。
言歆出来的时候,漫漫立马凑了过来,眼神却使劲往言歆的衣服和裙子上瞟,企图找到品牌的logo,言歆不知道她在看这些直接进了琳达办公室。
琳达正靠在椅背上跟人打电话,看了一眼言歆眼神微眯,表情似乎很满意。
“怎么忽然想起改变一下自己的外形?”
言歆当然不能说因为自己死过一次,所以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她把咖啡放在桌上,“琳达姐你说过,要改变一个人最简单最直接的就是从外形开始,因为这是一个人了解你的第一步。”
琳达觉得有点意思,“那是什么让你有了改变自己的想法?”
“我不想再辜负自己的人生?”言歆的表情很认真,她已经辜负过自己一次了,这次她想好好补偿一下自己曾经过的毫无意义的人生。
琳达笑了,没有再多问,不过在言歆出门之前她忽然说:“今天去大麦选模特,你跟我一起去。”
“漫漫呢?”言歆都没想过这样的工作内容居然会落到自己头上,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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