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四章 草莓掉进酸奶里(2)(第1/2页)  拯救男友之我又佛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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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的内容大部分是傅蕊叙述的,也有一些是根据日后诸如傅蕾所说补全的,记录的时候不予以一一分辨了。

    本来我的经历讲起来很简单。跟大多数人没差。中规中矩地上学,到了中学变得越来越有女孩子的样子。有人夸我可爱、漂亮,我就一下子唰得就脸红了。

    那个时候我的开心、忧愁,对世界的困惑,跟自己的辩驳,都写进了日记里。一页一页,每天地写,把所有的话都留在了纸上。

    我的妹妹总是喜欢偷偷翻我的东西,然后跑去跟妈妈告状,姐姐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日记,没有去上钢琴课!所以,那时候我总是提防着妹妹,像对待一个小叛徒,毕竟她比我小好几岁,不懂得我们青春期的事情。

    我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时候,很难理解《百年孤独》在写什么,马孔多里的人名字都长得差不多,记也记不住。因为我老是在上课的时候走神和读小说,以至于化学课和物理课常常跟不上,都快要不及格。

    坐在我后面的男孩在我被化学老师叫起来背诵化学反应方程式时,偷偷地给我提醒答案。他长得太好看了,以至于我这一辈子都很难忘记他的模样。我无数遍在睡觉前闭着眼睛想起他,觉得林黛玉见贾宝玉的第一面也就不过如此了,只不过我没有那似喜非喜含情目,也没有似蹙非蹙眷烟眉。

    你一定很惊讶我原来是这么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可是他粉雕玉琢的脸,水杏一般透亮的眼睛,豌豆荚一样的两片嘴唇,和变声期正在变粗的声音,也许在我苍老得牙齿都掉光的时候,还能形容得出来他的样子。他趴在桌子上午睡时枕在上面的胳膊,一只手背伸出去,我转过来趴在他的桌子上看着修长白净的手指和干干净净的指甲,很想握住。

    最后我只会偷偷地抚摸他又硬又竖直的头发。飞也似的再转回去假装看书。我从来都没有亲吻过他的嘴唇,却在梦里想象过很多回,以为他是我的私藏。我这个巨大的秘密,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就快从我的嘴里一整个地跌落出来。

    他的成绩没有很好,只是物理和化学比我略强一些。可是因为好看,追在他身后的女孩子很多,每当放学或者上学路上碰见他,还未容我迈开腿去接近他,就会有人风一样地跑到他身边,跟他边走边说话。

    每天恍惚着,我写了一篇小说。是关于钱塘名妓苏小小,以及她喜欢的人。那个年纪的我觉得,最好的爱情就是两情相悦。不消言语,你侬我侬。只不过,这个人是阮郁也罢,鲍仁也罢,哪一个又是她能得到的归宿?直写得我寒从心生,宿泪难干。

    我把他写进了公子。写进了我的心里。我等在那里,强支撑起精神上学,读小说,想着也许有一天,我们心意想通,他会许我做唯一的美娇娘。等过了寒假,等过了暑假,等到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却再也不在一个班级里了。

    妹妹翻出了我的小说,交给了妈妈,妈妈拿去给朋友看,被她的朋友投给了青少年作文大赛。我拿了一等奖。令妹妹又嫉妒又惊讶。妈妈嘴上说着没什么,其实已经通知了众多朋友。

    我没想变得有名。但是很多人都来找我,甚至不认识的人都要跑过来跟我打招呼:嗨,傅蕊,你的文章可写的真好,有才。美女+才女。

    可是他没有。甚至他把初三我借给他的书都原封不动的还回来。说他看不懂《雪国》。他的功课太多,没有时间看了。

    我哭了。写好的情书我忍住了没有夹在《雪国》里拿给他。幸好没有。如果情书被原封不动地也退回来了,我岂不是会哭得更厉害。

    他们通知我某一天晚上去领奖。爸爸带妈妈去外地旅游了。妹妹去了夏令营。妈妈说,作文比赛的评委是妈妈朋友的熟人,据说颁奖后还会有获奖者的聚会,你去完早点回家。

    当时我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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