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全都是陌生人。
门房早看见了安国公府的马车,一人迎上来,一人忙进去禀报。
季家是平民出身,季平如今还只是个普通巡防步兵,并没有什么人刻意的去调查他,所以知道季府和季菀关系的人,很少,倒是没有人来拜访什么的。冷不防来了这么一个尊贵的客人,左邻右舍不免诧异。
季菀则早就跟着下人进去了,在二门处便看见了匆匆而来的苗氏,身后跟着一个小丫鬟。
“阿菀。”
苗氏见到她,很是欢喜。
他们本是平民出身,节俭惯了,便是如今显达了,也不张扬。苗氏依旧穿得朴素,头上也就一根银簪作为装饰,莫说是达官显贵的妇人,便是普通富户都比她有派头。
季菀微微一笑。
“大伯母。”
她在北地的时候,其实也不过分注重衣着打扮,和从前对比显得差异很大。可在贵圈儿里,她算是很低调了。如今回了京城,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安国公府的脸面,就更为庄重了。
锦缎华服,金簪步摇,连耳坠都镶了宝石,腰间佩戴的香囊都是用蜀锦做的。浑身上下,那叫一个华贵雍容。
苗氏走进了一看,震了震,随后脸上带笑。
“这是哪儿来的神仙妃子啊,怪不得我一大早起来觉得屋檐都冒着金光,却原来是你带来的。”
她倒是识字,但不多,不懂得读人的咬文嚼字,话也说得实诚。
季云抿了抿,偷偷打量季菀。
入京后住进安国公府,她就没再见过季菀,却也见识了京城大家族的气派和富贵,远非在兰桂镇或者延城所能比拟。就连有体面的下人衣食住行,都比寻常百姓强许多。
今早她被唤到季菀跟前,也震得半晌回不过神来。
季菀是这辈姐妹中容貌最为出众的,走哪儿都引人注目。以前隐在乡野里,左邻右舍都说她长得水灵漂亮。走出乡村,做了富家小姐,锦衣玉食的养着,越发水嫩,更莫说后来入了世家成为贵女,那气度更不一样了。
若是让从前的村民见到现在的季菀,怕是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世家贵妇人和乡下野丫头,那简直是云泥之别。
季云也做过几年富家千金,但和季菀比起来,自己都觉得小家子气。
苗氏带着季菀往里走,季菀问:“大伯呢,不在家么?”
“你大伯闲不住。”苗氏面带笑容,道:“他说,虽然阿平中了武举,但毕竟还只是个小兵,俸禄也不高,咱们这么一大家子人,总不能干吃闲饭。这几年拖你的福赚了些银钱,他就寻思着去赁个铺子,做点小本生意,就卖你做的那个煎饼果子和葱油饼。还可以买些田地,租给佃农收租金。这不,一大早就出去打听了。”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
其实季菀名下有铺子也有田地,但她知道大伯一家肯定是不会接受她的馈赠,也就没提。
“不过这里是内城,中心地段住着的都是达官显贵,这些个平民喜欢的饼子,那些贵人是不会喜欢的。你们若是想赁个铺子,最好就在这附近,这一圈住的普通百姓多,生意也会好些。”
她是做生意起家的,这方面是行家。
“你们刚到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怕是会吃亏。这样吧,我让人帮你们找个合适的铺子。”
苗氏大喜。
“那我就不客气了。”
“咱们自家人,不说见外的话。”
到了内院,好容易把女儿哄睡的胡翠也牵着儿子来到了正厅,一见季菀通身的贵气,险些弯腰行礼。倒是帆哥儿,见到季菀立即就蹬蹬的跑过来,脆脆的叫姑姑。
季菀很喜欢小侄儿,弯腰亲昵的刮了刮他的鼻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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