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但显然依旧不能指望什么“把匕首撂上他的脖子”之类的。
也不能突兀地割伤自己,给约德尔和基尔伯特报信,太明显了,太刻意了。
那就只能先收集情报了。
“喂喂!”泰尔斯回头,不满地甩脱金发男子的手,“看你一身大贵族的风度和气质,不是应该言行合一才对吗?注意礼貌!”
金发男子被这话说得停下了脚步。
“礼貌?风度?”他微笑着咧开嘴,刻意露出两对狰狞的獠牙:“对注定要吃到肚子里的食物,何须礼貌?”
金发男子特意把尖锐的獠牙,在空气中磨了一下。
果然,跟我记忆里的那种生物很像啊。
然而泰尔斯只是偏过头,观察了一下两颗獠牙,就轻蔑地撇撇嘴道:“对待食物的态度都这么糟糕,可见你完全没有美食家的天赋——心理情绪和身体状况都会影响食物的素质,你这么粗鲁的做法,万一影响食材的口感怎么办?”
金发的英俊男子愣了三秒钟。
他脸上狰狞的表情刚刚做到一半。
但他随即反应过来。
“以你的个头,算是很有胆量了,短生种的小崽子,”他随即嘿嘿一笑,“但你不是第一个有胆量的食物,不用心存侥幸,你逃不掉的。”
“所以我的血肉真的很好吃?”泰尔斯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出人意料地抬起腿,往着庄园的方向走去。
男子刚刚准备一把挟起幼崽前往庄园,就看见幼崽走在了前面。
对着貌似完全没有逃跑意图的食物(他甚至不屑称之为“猎物”),疑惑的金发男子想要伸手挠挠头,举到一半又觉得这样不太得体,只得放下手,用人类看得到的速率,快步跟上泰尔斯。
“不是血肉,只有血而已——你应该最近才受过伤吧?血液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啧啧,好香,真想先咬上一口啊。”
两人继续向前走。
“那你准备怎么吃我?生啃还是直接吸血?从哪个部位开始?调味料怎么说?”
“图瓦尔家的人才喜欢生啃——他们享受猎物的嚎叫。我们一般都是直接吸食血液,分为颈食和腕食两种。调味的话——等等,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短生种的小崽子!”
金发男子停下脚步,一脸疑窦地看着言行明显不像一个七岁孩子的泰尔斯。
“我注定是食物了对吧?对于自愿牺牲的食物礼貌一点,不也是一种美德嘛?而且心情不错的食物,也许血液的味道也会比较好哦——”
“你——作为食物真是古怪——不会以为这样就能让我放过你吧?”
“难得的美食嘛,当然是世界稀有的了。来来来,不要停,我们继续走嘛。请问先生您的名字是?”
“小崽子,你问这个做什么?想报仇?”金发男子又停了下来,他对眼前这个诡异男孩的怀疑和警惕越来越高。
“你的身手,想找你报仇也不容易吧。还有,既然都要被你吃掉了,总该让我知道名字吧?喂喂喂的乱叫不觉得很粗鲁吗——额,你不是没有姓氏的私生子吧?至少也该有个名字?”
金发的男子更像是被最后一句话刺痛了自尊。
只听他骄傲而自豪地回话:““吾名伊斯特伦·凡·莱卡·李斯特·科里昂,夜之国度,七支之首,科里昂家族的一等血裔骑士。”
“来来来,继续走——所以你为什么叫我短生种?”
“寿命不足一百二十年的人类,不是短生种是什么?哪怕像你这样年幼的崽子,最多也就剩下九十多年可活了。”伊斯特伦轻蔑地道。
“所以你们是,额,‘长生种’?寿命比我们长很多?”
“当然,血族的寿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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