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很抱歉,我们这就回去。”
瘦子刚挂断电话,戴蒙从垃圾桶后面窜了出来,双手握枪朝两人开火。他先瞄准的瘦子,一枪爆头,接着又把两发子弹准确的打在了黑壮汉的身上和头上。
他的枪法练的精准无比,而且实战效果极强!
他在尤曼吉的一年时间里不只是进丛林打猎实战,也找了很多npc练手。npc会定期刷新,他把尤曼吉当成了gat系列游戏。
他大学时第一次和同学讨论gta游戏,同学表示玩了几个礼拜通关了,问他通关了吗?
他反问:“这游戏还有通关模式?”
这不是玩笑,他当时就觉得抢车打路人跟警察撕b很好玩。这种乐趣对于他来说足够了,完全不想做任务。他玩所有游戏都不喜欢做任务,无论单机还是网游,他更喜欢pk,一直这么任性。
戴蒙用的是抬腰爆头射击法,标准技术是两发射躯干,抬腰完成一发爆头。前两枪会让对手完全失去战斗力,黑壮汉也不例外。
戴蒙不一定非得遵循规则,偷袭瘦子直接就瞄准了脑袋,一枪搞定。
瘦子的手里虽然有枪,被偷袭没来得及转身就挂了。壮汉的反应挺快,立即扔下了箱子和包却也来不及掏枪便饮恨收场。
这不是游戏世界,戴蒙看到两人的血流出来,知道自己真的杀了人。他却没有产生什么负面情绪,只是觉得很爽。在尤曼吉他开枪打过无数人,区别只是没有见血而已。
他提起了拉杆箱掂量了一下,猜测用来装钱的话得有100万以上。
这两个家伙刚杀过人,戴蒙坚信干掉他们是为民除害,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至于这不合法他在这个世界待上一段时间随时可以离开,谁知道?
戴蒙拉着箱子,背上运动包离开了小巷,并没有打开看,等找个清静的地方再看不迟。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瘦子打电话说回去,也许这些人有据点就在附近。
他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走,很快发现了两辆汽车。他必须往这个方向走,因为这边有路灯,有路通向贫民窟之外。如果他往反方向走,大概率是贫民窟的深处。
戴蒙一触碰汽车就知道有没有严重的故障,能不能开。他选了一辆第六代的林肯大陆,这里死了不少人,没人死在这辆车上。他都用不着火种的超能力,车钥匙就在车里,已经插好了。
临走前他从死者的手腕上摘下了一块手表带上,终于确定了时间,晚上10点46分。
他朝着一个方向开了五分钟车,才看到有一辆警车在对面姗姗来迟,缓慢的朝刚才发生枪战的贫民窟方向而去。估计警方根本不想管,故意迟到,等活人走光了再来收拾残局。
他又开了十几分钟,高楼大厦渐渐多了起来,夜晚的灯火,五光十色。这是一座浮华的现代城市,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他还看到了以前在中国从没见过的单轨列车,建在很高的地方,科技感十足。
这座城市的样貌他越看越眼熟,猜测自己应该是穿进什么著名科幻电影或漫画里了。
他开了半个小时车,选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店,然后把汽车驶入一个阴暗的胡同里。
他这才在车上查看了战利品,拉杆箱里的果然是钱,都是大额美刀,具体多少他懒得数,肯定有一百万。
他打开车窗,正吐了一口暖气。他从小穷到大,今天才发现成为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运动包里是十几公斤“洗衣粉”,这东西对戴蒙毫无吸引力,直接连包一起扔进了垃圾箱。他认为只有傻子才吸这玩意,白送他也不会要。
他提着装钱的拉杆箱,步行一千米到了刚才看好的酒店。他把汽车丢在了路边,开黑帮的车会被人找上门来。箱子留着没事,这种箱子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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