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娘家(第1/8页)  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林菀跑下沟渠,下面没有水, 过去是一片灌木丛。

    灌木丛深处有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 只见他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衣长裤,安静乖巧地坐在一块石头上。他胳膊上挎着一个小包袱, 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看着前方, 紧抿着小嘴一言不发。

    他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委屈得要哭却又努力忍着。

    在看到林菀的时候,他双眼一亮,立刻起身挎着小包袱朝她走过来, 伸出小手紧紧拽住林菀的衣摆。

    林菀“”

    999“他干嘛这么自来熟, 难道是宿主的儿子”

    林菀“瞎说, 我婚都没结呢, 前世只有一个干儿子。”

    她打量一下小男孩, 因为呆在灌木丛里,头上身上都沾了尘土,却遮不住他漂亮的小脸蛋。

    “39, 我瞅着跟我干儿子有点像呢。”

    林菀前世资助了好几个贫困学生,还给很多众筹治病的捐款。其中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 叫小光。因为他得病导致了一系列的家庭矛盾, 最后爸妈离婚,他跟着爷爷奶奶住, 社区工作人员帮忙办理的众筹治病。

    林菀了解了以后经常去看他,给他送绘本、讲故事。小光很喜欢她,还画了很多和她手牵手的简笔画, 悄悄地对着画叫她林妈妈。林菀听见以后就认他当干儿子。

    后来在她得绝症的那段日子里,反而是小光一直鼓励她安慰她。

    他曾经很天真地跟她讲“林妈妈,你不疼,我替你疼。反正我生病呢,再生一个也不怕的。”

    因为这,她在药石无医之后决定放弃治疗,变卖房产和股票,然后把钱交给专业事务所请他们帮忙管理,一部分继续资助几个学生,其他的全部用于给小光治病。

    虽然死过一次,看开了生死,可想到小光她心里依然涩涩的,也不知道小光怎么样了,是不是能治好病顺利长大。

    999“这应该就是陆明光。宿主和原主不是同一天回娘家,却都捡到了呢。”

    原主是三日回门的时候捡到的。

    林菀知道它的意思,也许是剧情中不可逆的部分。

    其实原主也不是第一时间把孩子捡走的,早上她借自行车去公社想打听陆正琦的消息,未果,然后去娘家,看到孩子她并没有管。傍晚她回大湾村发现那孩子还在这里,只是发着烧奄奄一息,她才把孩子带走的。

    这原是书中世界,有些背景就是硬性规定,她穿过来一切才成为真实,说她是有了自己思维的原主也没错。

    所以,这是她和孩子的缘分

    她蹲下,问小男孩子,“你叫什么”

    小男孩看着她,大眼忽闪,却不说话,眼中的委屈慌乱却已经褪去。

    她又问他父母、家住哪儿,他都没有回应。

    小孩子不说话,林菀暂时也没办法沟通,就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线索。可惜小包袱里只有一身小孩子衣服,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连只字片言都没有。

    她看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附近也没有农田,自然不会有农民来干活。要是她不把孩子带走,让他在这里一天,太阳火辣辣的,又饿又渴,那肯定还和剧情一样发烧得病。

    林菀“你跟我走”

    小男孩看着她,不说话,只紧紧地抓着她衣角。

    她只好把他抱起来,“走吧,这是咱们的缘分。”

    林菀把他抱回去,给陆正霆比划一下,把小男孩放在车上。

    陆正霆便问他叫什么,哪里人。

    小男孩儿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给他。

    陆正霆看了一眼居然是个玉扳指,这种东西除非有家世的人是看不出名堂的,他摇头。

    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