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前世(二)(第1/3页)  男配总是不断被打脸[穿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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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和沈七就这么把小童领回了家。

    小童一身精致华丽的红衣,身上也干净的很, 脖子上挂了一枚玉佩, 隐藏在了层层衣领之下。他应当是刚被拐卖不久, 拐卖他的人都还没来得及扒下他的衣服仔细检查一番, 就被沈母买了回去。

    那枚玉佩也是精致无比, 只有半个巴掌大小, 成色极佳, 通灵剔透,以云纹雕刻, 中间环绕着一个字,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沈七辨认了半天,也认不出来那是一个什么字, 有天他拿着那块玉佩,偷偷溜了出去,找到那家私塾,拉住那个教书先生便问“先生,这是什么字啊”

    教书先生眯着眼看了半天, 捋了捋胡子道“这个字,念珩, 是个玉器的名字。”

    只不过他眯着眼看了半天,看的不是玉佩上的字,而是玉佩的成色,心里还盘算着怎么从沈七这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儿手里骗过来。好在沈七机灵,看着教书先生的眼神不对就拿着玉佩跑回了家, 两条腿利索得比他和狗抢食还快。

    听了沈七的话,沈母摸了摸小童的脑袋,道“既然玉佩上的字念珩,这孩子又被我买下来了,那就让他随我姓吧,姓沈,叫沈珩吧。”

    沈母原是青楼里的一个歌女,身份不详,好像小时候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女儿,走失流落至此,卖艺不卖身的那种。她长得漂亮,歌也唱的好听,一度成为青楼风头最盛的那一个。甚至于她还怀上了一个世家公子的孩子,那公子还说要帮她赎身,一切都异常顺利。

    只不过好景不长,在怀沈七有八个月大的时候,那名公子突然和她断了联系,任她怎么打听都打听不到。怀了孕的青楼女子本就不受人待见,在生下沈七之后没多久,曾经一个嫉妒她的女人在她房间里放了一把火,虽然她和沈七的性命都保住了,可脸上却留下了一个再也去不掉的伤疤。

    再后来她便被赶出了青楼,带着沈七住进了院子最后面的一个小柴房里,每天靠给人做衣服和从前的一些积蓄勉强度日,饥一顿饱一顿,居然也把沈七养大了。

    这女人在勾栏院里待了许多年,曾经做大小姐的气性早就磨了个精光,唯一没变的,是骨子里待人的怜悯与善良。

    沈珩很黏沈七,从沈七牵过他的手开始,他就片刻不离地跟在沈七身边,和条讨人喜欢的小奶狗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而沈七直接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弟弟,去哪都带着沈珩,他比沈珩大了三岁,可两个人手拉手出去玩的时候,沈七看上去竟比沈珩大不了多少。和镇子里其他小孩儿玩的时候,他会大大方方把沈珩从自己身后拉出来“这是我弟弟。”

    沈珩也会软绵绵地指着沈七,认真道“哥哥”

    日子过得飞快,三年的时间转瞬即逝,被领回去还是个奶团子的沈珩个子在三年间一路窜高,甚至几乎赶上了从小吃不饱饭的沈七。后来出门的时候,沈七多少有点挂不住,生怕别人把他俩拉出来比身高。

    他和沈珩完全是两个性格的人,沈珩是个天生的软性子,还有些怕生,见到谁都是温温软软的脸。而他却是天不怕地不怕,嘴比谁都甜,经常逗得一群小贩笑呵呵地白送他几棵菜叶子。

    一个温柔得过分,一个浪荡得过分。

    彼时兄弟俩坐在柴房门口看星星,沈珩乖巧地坐在沈七身边,扒拉着手要给他看手相,忽然他像是发现了什么一样,惊喜道“哥哥你手心里也有小红点”

    说着他像是怕沈七不信一样,把自己白白软软的手伸了出来,骄傲道“哥哥你看我也有”

    沈七斜斜看了一眼,嗤笑道“那可不一样,你那个小红点是痣,天生的。我手里这个是被粗针扎出来的,最后被我抠出了疤,跟你那个可不一样。”

    沈珩撅了撅嘴,垂下头埋在粗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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