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梁家里没留太久。
上午叶家荟约了人, 十点多就出门了, 走的时候嘱咐林知梁跟梁岂别留在家里玩, 可他们俩也都分别有事,便没答应, 叶家荟走了没多久他们也开车回市区了。
林知梁回传娱销假上班,下午下了班之后便回到宿舍。
她晚饭都没吃,回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扎进了自己的衣柜。
不止衣柜,还有床底下的置物箱, 阳台上的行李箱。
衣服、鞋子、包全被翻了出来, 在桌面上和地面上一一摆开。
然后她蹲在地上, 先剔出几件宽松的像睡衣的卫衣, 裤腰变肥了的牛仔裤,幼稚时期买的粉色草莓印花小裙子, 还有脑抽时买的麻袋一样宽的裤子,冬天御寒的丑羽绒服。
都是两三年前买的, 已经不怎么穿了, 全是压箱底的货色, 这次一口气全清了出来。
又拿出去几双鞋,现在看起来很不耐看的限量版奇葩色vans、大一时候买的乖巧甜美风的浅口平底鞋, 甚至有一双上面画着猫脸,后鞋帮还有蝴蝶结、还有双里面带毛的gui平底拖鞋。
包也没放过,被她拎出去三个。
总之, 该扔的不该扔的全被她扔出来了, 留下的衣服也就只有原本的二分之一那么多。
以前的衣服有舒服的, 保暖的,随便穿穿不心疼的,现在林知梁留下的衣服只有一个原则,就是好看。
要么或多或少能显出身材,要么是乖巧干净,引人保护的初恋风。
总之就是能打动直男的样子。
因为要想获得一个人的心,什么以真心换真心、你怎么对待他他就怎么对待你那些都不好使,平白无故的对一个人无底线的好,那么恭喜你即将喜提一个祖宗,要么就是袁亦齐那样没良心的白眼狼。
搞定一个人最基本的方式是吸引,你自身能吸引到对方,那么后面再做其他的努力就都能事半功倍。
当然,人都是视觉动物,最浅显也最有效的吸引力就是让他觉得你好看啊。
梁岂别更不例外,他能跟她纠缠到现在,还不就是看在她脸的份上吗。
不过那还不够,知梁可以变得更吸引人。
既然要吸引梁岂别,那些衣服留着也没用,一口气清了干净,反正也都是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
他之前能觉得林知梁好看,从现在起只会觉得更好看。
林知梁的衣服从便宜到昂贵什么价的都有,有某宝淘来的一百块的小裙子,也有几件大几千的奢侈品,总归质量都还不错,全都扔了也挺可惜的。
她把几件自己觉得实在没必要穿了,送人都埋汰人的衣服拿出去扔进了垃圾箱结果半路上又被宿管阿姨截去了。
剩下一些林知梁到别的宿舍去问了问,有需要就分给她们,介于她的好货实在不少,潮牌的帽子跟鞋她也大方送人,很快就都被瓜分了个干净。
剩下还有两三件奢侈品,随便送人显得有些轻浮,也怕会让人多想,于是挂在咸鱼上了。
衣柜被清空,人都跟着爽利了不少,而且衣柜空出来了,也就代表着该买新的了。
林知梁开始躺下滑手机,打开购物a买衣服,搜索重点就在“显瘦”这两个字上,不管搜什么后面都要写上“显瘦”。
因为知梁在工作和上学时多方观察过,跟直男讲什么街拍、撞色、搭配、复古风、几何结构、波普,他们都通通不懂的,他们眼里就只有“身材好”和“猪一样”这两个概念。
你费力气给自己找衣服搭配半天,他们压根看不懂。
其实只要干净,腰细腿美脖子长,对他们来说就够了。
而且黑色对男人有奇效,女孩子只要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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