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伤残的群狼(第1/6页)  洛阳春风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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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声。

    除了风声,还有树叶的“沙沙”声。

    二者本是源于同一种看不见也抓不住的东西。

    初新踏在满是枯叶的泥地之上,反手握住了背后菜刀的刀柄。在没有剑的这些日子里,他靠着这把菜刀汲取信心。

    他发现菜刀也有菜刀的好处。剑是凶器,而菜刀又可以行凶,又可以用作厨具。论刺和挑,菜刀不如剑,可若是论劈砍,菜刀比剑要好用得多。

    人一旦有所凭靠,就会变得稳定很多。所以落水的人抓住稻草也觉得可以“救命”,因为一根稻草总聊胜于无。

    现在,他已不再对刚才的念头感到恐惧,轻易就穿过了这片矮树林。

    初新发现光亮来自于其中一间屋子,可他还是没有看见那四个人在哪里。壮着胆子,他来到那间亮灯的屋室门口。本想听听里面的动静,可不知为什么却叩响了房门。

    门开了,初新又愣住了。

    开门的人招呼初新进门,他的神态永远从容镇定,他的脸上永远有一抹和煦的微笑。

    开门的正是万顺王元欢。

    初新这才想起万顺王府也位于城东,跟踪太过专注,光线太过昏暗,他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翻墙进了万顺王府。他更想不到的是,万顺王府里的布局如此简单,晚上的戒备也并不严。虽然他那日在门口往里面注视了很久,可眼前所见仍然让他感到惊讶。

    元欢自己先盘腿坐在长席上,然后让初新也坐下。初新就一屁股落座,环顾四周,只有一排油灯,几卷竹简和两柄剑,可见主人的生活很简单。

    “初新少侠,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你来得匆忙,我这里也没有备下酒菜。”明明是初新不请自闯,元欢却说得像是自己招待不周。

    初新有些不好意思,只得连连摆手:“不碍事,不碍事。”

    元欢紧接着说道:“深夜前来,必有要事相商,某洗耳恭听。”

    初新哪里有什么要事,他说什么都不好,说什么都是错。

    难道说自己跟着四个人不小心误闯了王府?可那四个人的影儿都见不着,他无法自证。

    难道说自己晚上闲来无事喜欢翻别人家的围墙?初新平日里面皮不薄,可此时此刻要他这么说却是万万办不到。

    难道什么也不说?看着元欢的微笑,初新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

    最终他还是憋出了一个听起来还算不错的理由:找剑。但是说完这个理由,他的脸还是涨红了一截。

    元欢有些好奇,问道:“初新少侠的剑我也见过,的确与众不同,这样显眼的剑,又是怎么丢的呢?”

    初新嘿嘿一笑,说道:“被一个叫元瑾的人拿走了。”

    元欢淡淡道:“好说,改日我让舍弟登门拜访,亲手奉还。”

    初新的眼睛又瞪得像鸡蛋一样大了:“元瑾是你的弟弟?”

    元欢道:“看着的确不太像。”

    初新摇着头道:“太不像了。”

    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元瑾肥胖的身影,伸向敏的那只五指短小的手,还有一生气就会把肉聚在一起的那张脸。相比起来,元欢的面庞清瘦温柔,整个人风度翩翩,和元瑾简直天差地别。

    元欢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回了找剑一事:“我弟弟很听我的话,我让他还剑,他必定不敢不还,何况那剑本就是你的。如此一来,初新少侠大可安心了。”

    初新没有提失剑的原委,元欢也并没有问。初新有些感激,拱手道:“在下先谢过王爷。”

    元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二人又没了话题,初新不知该不该起身道别,反观元欢却不慌不忙地拿起一卷竹简开始看了起来。为了避免尴尬,初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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